关于我局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我局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袁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大厦0717(*)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 (略) (略) 中心城区锂渣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26号

2023.7.29

2

(略) (略) 乐士源日产120万只锂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27号

2023.7.29

3

关于江西 (略) 年产3000吨环保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28号

2023.7.29

4

关于江西 (略) 年产5000万人份诊断设备及试剂新冠抗体成果转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29号

2023.7.29

5

(略) 三星盛花爆厂年产10万箱爆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30号

2023.7.29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袁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大厦0717(*)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 (略) (略) 中心城区锂渣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26号

2023.7.29

2

(略) (略) 乐士源日产120万只锂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27号

2023.7.29

3

关于江西 (略) 年产3000吨环保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28号

2023.7.29

4

关于江西 (略) 年产5000万人份诊断设备及试剂新冠抗体成果转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29号

2023.7.29

5

(略) 三星盛花爆厂年产10万箱爆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袁环评字〔2023〕30号

2023.7.29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