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关于2023年7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一、2023年7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国标(北京) (略) 德阳分部 | 国标(北京) (略) 德阳分部扩建项目 | 德阳经开区南湖路66号九为蓝谷-德阳总部港一区A-33-1号楼 | 报告表 | 2023/7/27 | |
2 | 东方电气 (略) | 电机事业部外租新基地建设项目 | 德阳经开区岷山路三段46号 | 报告表 | 2023/7/27 | |
3 | 德阳 (略) | 德阳 (略) 机械加工生产技改项目 | 德阳天府旌城贺兰山路现有厂区 | 报告表 | 2023/7/27 | |
4 | 东方电气集 (略) | 燃机无机喷涂产线和热喷涂产线建设项目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西路666号现有厂区内 | 报告表 | 2023/7/27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
通讯地址: (略) 松花江北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一、2023年7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国标(北京) (略) 德阳分部 | 国标(北京) (略) 德阳分部扩建项目 | 德阳经开区南湖路66号九为蓝谷-德阳总部港一区A-33-1号楼 | 报告表 | 2023/7/27 | |
2 | 东方电气 (略) | 电机事业部外租新基地建设项目 | 德阳经开区岷山路三段46号 | 报告表 | 2023/7/27 | |
3 | 德阳 (略) | 德阳 (略) 机械加工生产技改项目 | 德阳天府旌城贺兰山路现有厂区 | 报告表 | 2023/7/27 | |
4 | 东方电气集 (略) | 燃机无机喷涂产线和热喷涂产线建设项目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西路666号现有厂区内 | 报告表 | 2023/7/27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
通讯地址: (略) 松花江北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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