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伏布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园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云和县伏布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园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伏布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园项目 | (略) (略) | (略) 云和县元和街道包山村伏布地块 | (略) (略) 拟 (略) (略) 云和县元和街道包山村伏布地块,租赁农业用地面积约304亩,新建祖代母猪舍、父母代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育肥舍、污水处理及配套附属管理用房、办公用房、看护房等,建筑面积约49476平方米,并配套购置现代化生猪养殖及粪污处理设备。项目总投资约1.31亿元,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存栏祖代母猪400头、父母代母猪2000头,合计2400头经产母猪,年出栏优质种猪5000头、商品猪4.5万头的生产规模。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固液分离+气浮+UASB+两级生化+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近期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远期纳管排放。粪污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大气污染物防治 猪舍从饲料、饮用水、环控系统、管理、工艺、喷洒生物除臭剂、湿帘喷淋除臭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治理措施;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废气加盖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产生的沼气经收集后经过气水分离器、脱硫塔处理,进入储气柜暂存供应职工厨房供气烧火和发电使用,发电废气经沼气发电机排气管排放;项目猪粪发酵采用智能高温好氧发酵罐,罐体密封工作。猪粪发酵产生的臭气通过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伏布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园项目 | (略) (略) | (略) 云和县元和街道包山村伏布地块 | (略) (略) 拟 (略) (略) 云和县元和街道包山村伏布地块,租赁农业用地面积约304亩,新建祖代母猪舍、父母代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育肥舍、污水处理及配套附属管理用房、办公用房、看护房等,建筑面积约49476平方米,并配套购置现代化生猪养殖及粪污处理设备。项目总投资约1.31亿元,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存栏祖代母猪400头、父母代母猪2000头,合计2400头经产母猪,年出栏优质种猪5000头、商品猪4.5万头的生产规模。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固液分离+气浮+UASB+两级生化+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近期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远期纳管排放。粪污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大气污染物防治 猪舍从饲料、饮用水、环控系统、管理、工艺、喷洒生物除臭剂、湿帘喷淋除臭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治理措施;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废气加盖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产生的沼气经收集后经过气水分离器、脱硫塔处理,进入储气柜暂存供应职工厨房供气烧火和发电使用,发电废气经沼气发电机排气管排放;项目猪粪发酵采用智能高温好氧发酵罐,罐体密封工作。猪粪发酵产生的臭气通过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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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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