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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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助力推进法治临朐建设,现就我局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典型案例选报制度。以案释法是利用身边或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重点选取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案件。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了解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彰显自然资源部门不断推进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

(二)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全系统要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各单位要选择执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治工作室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和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介绍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情况,释疑解惑。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三)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各单位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技术先进、传播快捷的宣传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电子政务平台发布典型案例,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使新媒体成为公众普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实现法治与人们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四)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通过组织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社区说法”,发放便民服务卡,为群众提供急需的自然资源法律解决方案,化解矛盾纠纷,将法律常识普及到每个家庭。通过组织“法律进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体检”等各项活动,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以案释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及时制定出台本部门以案释法制度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以案释法制度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同时确定一名“以案释法”信息员,每月定期向局里报送典型案例。  

(二)要强化协调沟通。加强工作协调,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围绕以案释法制度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以案释法制度走深走实。  

(三)要强化队*建设。要加强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以案释法队*建设,进一步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要强化考核考评。把以案释法制度工作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发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治工作室在以案释法实践中的生力军作用,形成“以案释法”制度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助力推进法治临朐建设,现就我局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典型案例选报制度。以案释法是利用身边或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重点选取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案件。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了解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彰显自然资源部门不断推进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

(二)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全系统要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各单位要选择执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治工作室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和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介绍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情况,释疑解惑。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三)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各单位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技术先进、传播快捷的宣传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电子政务平台发布典型案例,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使新媒体成为公众普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实现法治与人们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四)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通过组织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社区说法”,发放便民服务卡,为群众提供急需的自然资源法律解决方案,化解矛盾纠纷,将法律常识普及到每个家庭。通过组织“法律进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体检”等各项活动,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以案释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及时制定出台本部门以案释法制度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以案释法制度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同时确定一名“以案释法”信息员,每月定期向局里报送典型案例。  

(二)要强化协调沟通。加强工作协调,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围绕以案释法制度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以案释法制度走深走实。  

(三)要强化队*建设。要加强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以案释法队*建设,进一步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要强化考核考评。把以案释法制度工作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发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治工作室在以案释法实践中的生力军作用,形成“以案释法”制度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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