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越航空热表处理及机械加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先越航空热表处理及机械加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先越航空热表处理及机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贵 (略) 酒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西侧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景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西侧西侧航空产业园A-02-03地块,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约33亩,即22077m2,总建筑面积12538.44m2;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本项目为航空热表处理及机械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包括热表的服务加工、模具制造加工及热表处理、航空锻件的初加工或半精加工、精密锻造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制造。主要生产加间组成包括:热表车间和机加工车间等车间。本项目食宿为外送餐厅,无住宿。项目建设后产品规模为多规格的航空零部件200t/a、模具300t/a、航空锻件1000t/a、精密锻造加热炉及热处理炉20台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使用的厂房为开发区修建的厂房,无需另建生产厂房,因此,建设内容为厂房内部装修和设备的安装。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本项目营运期不设置食宿,员工用餐外送餐厅,无食堂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和未预见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车间清洗用水和未预见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热处理工序、初加工或半加工、精加工、热喷涂、激光熔覆工序、强力喷丸、抛光工序、加热炉焊接工序 VOCs(以非*烷总烃计)和NH3、颗粒物废气。本项目热表车间设置密闭的燃烧室,从真空加热炉出来的废气进入燃烧室,经助燃器通入无水*醇燃烧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放。本项目机加工车间设一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初加工或半加工、精加工、热喷塑、激光熔覆、强力喷丸、抛光和焊接等工序均密闭操作,热喷塑、激光熔覆、强力喷丸、抛光和焊接工序处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汇集到袋式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完的废气同初加工或半加工、精加工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塔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活性炭一级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为:DA002)排放。本项目生产线废气有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H3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 (略) 或危废公司收集处理,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清洗废液、切屑金属废渣、切削废液、组装垃圾、原辅料 包装垃圾及产品包装垃圾、袋式除尘器清理灰尘、废活性炭、废机油。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切屑金 (略) 回收处置;在精密锻造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制造中,对零部件进行组装时产生的组装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原辅料包装垃圾及产品包 (略) 回收处置;本项 (略) 回收,重新回用于生产;袋式除尘器清理灰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清洗废液、切削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先越航空热表处理及机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贵 (略) 酒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西侧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景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西侧西侧航空产业园A-02-03地块,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约33亩,即22077m2,总建筑面积12538.44m2;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本项目为航空热表处理及机械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包括热表的服务加工、模具制造加工及热表处理、航空锻件的初加工或半精加工、精密锻造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制造。主要生产加间组成包括:热表车间和机加工车间等车间。本项目食宿为外送餐厅,无住宿。项目建设后产品规模为多规格的航空零部件200t/a、模具300t/a、航空锻件1000t/a、精密锻造加热炉及热处理炉20台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使用的厂房为开发区修建的厂房,无需另建生产厂房,因此,建设内容为厂房内部装修和设备的安装。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本项目营运期不设置食宿,员工用餐外送餐厅,无食堂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和未预见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车间清洗用水和未预见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热处理工序、初加工或半加工、精加工、热喷涂、激光熔覆工序、强力喷丸、抛光工序、加热炉焊接工序 VOCs(以非*烷总烃计)和NH3、颗粒物废气。本项目热表车间设置密闭的燃烧室,从真空加热炉出来的废气进入燃烧室,经助燃器通入无水*醇燃烧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放。本项目机加工车间设一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初加工或半加工、精加工、热喷塑、激光熔覆、强力喷丸、抛光和焊接等工序均密闭操作,热喷塑、激光熔覆、强力喷丸、抛光和焊接工序处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汇集到袋式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完的废气同初加工或半加工、精加工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塔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活性炭一级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为:DA002)排放。本项目生产线废气有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H3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 (略) 或危废公司收集处理,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清洗废液、切屑金属废渣、切削废液、组装垃圾、原辅料 包装垃圾及产品包装垃圾、袋式除尘器清理灰尘、废活性炭、废机油。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切屑金 (略) 回收处置;在精密锻造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制造中,对零部件进行组装时产生的组装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原辅料包装垃圾及产品包 (略) 回收处置;本项 (略) 回收,重新回用于生产;袋式除尘器清理灰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清洗废液、切削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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