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神湾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拟在原址内技改,建设内容为:1.焚烧原料变动, (略) 内污泥(生活处理污泥、印染以及造纸污泥) (略) 内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食品残渣、废纸、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以及中药残渣等),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设定为厂外接收掺 (略) 内一般固体废物不超过1316吨/日,总掺烧比例不超过40%,其中优先掺烧处理污泥(含水率≤60%),处理量不超过658吨/日,其余量掺烧处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超过1316吨/日;2.对焚烧炉烟气处理措施优化,利用现有焚烧设施烟气处理系统中的活性炭处理系统,增加无机吸附剂作为吸附二噁英及重金属的可选材料,同时保留活性炭作为吸附处理二噁英及重金属的备选材料。3.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将现 (略) 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技 (略) 神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技改前后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变。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方面。项目技改前后全厂废水产生情况基本不变,炉渣坑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收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渗滤液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剩余废水(605.6吨/日)达标 (略) 神湾镇污水处理厂。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道路清扫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剩余废水中各污染物因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要求的较严值。环评文件分析,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无直接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可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在《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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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神湾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拟在原址内技改,建设内容为:1.焚烧原料变动, (略) 内污泥(生活处理污泥、印染以及造纸污泥) (略) 内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旧纺织品、废皮革制品、废木制品、食品残渣、废纸、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以及中药残渣等),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设定为厂外接收掺 (略) 内一般固体废物不超过1316吨/日,总掺烧比例不超过40%,其中优先掺烧处理污泥(含水率≤60%),处理量不超过658吨/日,其余量掺烧处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超过1316吨/日;2.对焚烧炉烟气处理措施优化,利用现有焚烧设施烟气处理系统中的活性炭处理系统,增加无机吸附剂作为吸附二噁英及重金属的可选材料,同时保留活性炭作为吸附处理二噁英及重金属的备选材料。3.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将现 (略) 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技 (略) 神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技改前后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变。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方面。项目技改前后全厂废水产生情况基本不变,炉渣坑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收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渗滤液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剩余废水(605.6吨/日)达标 (略) 神湾镇污水处理厂。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道路清扫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剩余废水中各污染物因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要求的较严值。环评文件分析,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无直接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可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在《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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