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4万吨高性能轿车轮胎用聚酯帘子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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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4万吨高性能轿车轮胎用聚酯帘子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张家港 (略) 4万吨高性能轿车轮胎用聚酯帘子布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4万吨高性能轿车轮胎用聚酯帘子布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杨舍镇东莱东电大道8号
  总投资:110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原骏马热电厂空地新建厂房10500m2,购置双浴浸胶牵伸定型联合机2台套,自动调胶系统1套,更新设备新工艺,并配套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工程,拟建设一套4万吨/年高性能轿车轮胎用聚酯帘子布的生产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港 (略)
  通讯地址: (略) 杨舍镇东莱东电大道8号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通讯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saeit.com
  四、征询公众的范围及意见内容
  征询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张家港 (略) 4万吨高性能轿车轮胎用聚酯帘子布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4万吨高性能轿车轮胎用聚酯帘子布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杨舍镇东莱东电大道8号
  总投资:110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原骏马热电厂空地新建厂房10500m2,购置双浴浸胶牵伸定型联合机2台套,自动调胶系统1套,更新设备新工艺,并配套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工程,拟建设一套4万吨/年高性能轿车轮胎用聚酯帘子布的生产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港 (略)
  通讯地址: (略) 杨舍镇东莱东电大道8号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通讯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saeit.com
  四、征询公众的范围及意见内容
  征询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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