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塑料制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塑料制品加工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五尧乡南二环386号智诚科技园一车间 |
建设单位 | 保定慕宇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租赁保定智诚正和 (略) 现有一体化车间1座,总占地面积770m2,建筑面积760.3m2,购置注塑机7套、原料干燥箱3个、冷却塔1个、水箱2个。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零序互感器外壳 10万套、汽车继电器外壳3万套、工具箱2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及调试,不涉及土建作业。施工期较短,施工工程量较少,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非*烷总烃,注塑机产污点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由“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化工行业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注塑机、干燥箱、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70-9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值可降低25dB(A)。项目建设完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智诚科技园化粪池,经管网排入银定庄污水处理厂。项目外排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下脚料、不合格品,袋装后收集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塑料制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塑料制品加工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五尧乡南二环386号智诚科技园一车间 |
建设单位 | 保定慕宇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租赁保定智诚正和 (略) 现有一体化车间1座,总占地面积770m2,建筑面积760.3m2,购置注塑机7套、原料干燥箱3个、冷却塔1个、水箱2个。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零序互感器外壳 10万套、汽车继电器外壳3万套、工具箱2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及调试,不涉及土建作业。施工期较短,施工工程量较少,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非*烷总烃,注塑机产污点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由“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化工行业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注塑机、干燥箱、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70-9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值可降低25dB(A)。项目建设完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智诚科技园化粪池,经管网排入银定庄污水处理厂。项目外排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下脚料、不合格品,袋装后收集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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