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2023年7月份环境质量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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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2023年7月份环境质量月报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2023年7月,华池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优级别天数为5天,良级别天数为20天,轻度污染2天,无效数据4天。

二、监测结果

可吸入颗粒物(PM10):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城区日均值为13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SO2):城区日均值6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城区日均值5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CO):城区日均值0.4毫克/立方米。

臭氧(日8小时均值):城区日均值为125微克/立方米。

华池县7月份空气质量指数统计表


2023年7月1日 - 2023年7月31日

空气质量等级

占比例(%)

5

18.5

20

74.1

无效

4

0

轻度污染

2

7.4

中度污染

0

0

重度污染

0

0

严重污染

0

0




华池7月份首要污染物情况统计表


2023年7月1日 - 2023年7月31日

首要污染物

占比例(%)

SO2

0

0

NO2

0

0

PM10

1

4.5

PM2.5

0

0

O3_8h

21

95.5

CO

0

0

备注:

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70ug/m3、24小时平均值≤150ug/m3 ;细颗粒物(PM2.5)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35ug/m3 、24小时平均值≤75ug/m3;二氧化硫(SO2)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60ug/m3 、24小时平均值≤150ug/m3;二氧化氮(NO2)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40ug/m3、24小时平均值≤80ug/m3;一氧化碳(CO)二级评价标准为≤4mg/m3;臭氧八小时(O3_8h)二级评价标准为≤160ug/m3。

(略) 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2023年8月2日



信息来源:http://**_9777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

2023年7月,华池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优级别天数为5天,良级别天数为20天,轻度污染2天,无效数据4天。

二、监测结果

可吸入颗粒物(PM10):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城区日均值为13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SO2):城区日均值6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城区日均值5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CO):城区日均值0.4毫克/立方米。

臭氧(日8小时均值):城区日均值为125微克/立方米。

华池县7月份空气质量指数统计表


2023年7月1日 - 2023年7月31日

空气质量等级

占比例(%)

5

18.5

20

74.1

无效

4

0

轻度污染

2

7.4

中度污染

0

0

重度污染

0

0

严重污染

0

0




华池7月份首要污染物情况统计表


2023年7月1日 - 2023年7月31日

首要污染物

占比例(%)

SO2

0

0

NO2

0

0

PM10

1

4.5

PM2.5

0

0

O3_8h

21

95.5

CO

0

0

备注:

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70ug/m3、24小时平均值≤150ug/m3 ;细颗粒物(PM2.5)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35ug/m3 、24小时平均值≤75ug/m3;二氧化硫(SO2)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60ug/m3 、24小时平均值≤150ug/m3;二氧化氮(NO2)二级评价标准年均为≤40ug/m3、24小时平均值≤80ug/m3;一氧化碳(CO)二级评价标准为≤4mg/m3;臭氧八小时(O3_8h)二级评价标准为≤160ug/m3。

(略) 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2023年8月2日



信息来源:http://**_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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