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拟对御庄园嘉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各类糕点、300吨肉制品及分装50000吨大米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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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日拟对御庄园嘉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各类糕点、300吨肉制品及分装50000吨大米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8月2日拟对御庄园(嘉兴) (略) 年产 2500 吨各类糕点、300 吨肉制品及分装 50000 吨大米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08- 02 08: 39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御庄园(嘉兴) (略) 年产 2500 吨各类糕点、300 吨肉制品及分装 50000 吨大米生产项目

(略) 秀洲区洪合镇梅泾桥兴业路 299 号

御庄园(嘉兴) (略)

上海 (略)

企业投资5300万元, (略)

(略) (略) 秀洲区洪合镇梅泾桥兴业路299号厂房,购置洗淘设备、蒸锅、冷冻设备、蒸汽发生器等设备,形成年产2500吨各类糕点、300吨肉制品及分装50000吨大米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回用于蒸汽发生器,不排放;冷却塔废 (略) 政污水管网,其余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纳管排放。

废气:污水处理站内各构筑物采用全密闭方式收集臭气,收集后的臭气汇入一套碱喷淋+氧化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普通废 (略) 资源化利用、废边角料及次品可作为饲料等其他用途出售给第三方。废油脂、 (略) 资源化利用。废机油、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油桶、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按规定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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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日拟对御庄园(嘉兴) (略) 年产 2500 吨各类糕点、300 吨肉制品及分装 50000 吨大米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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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御庄园(嘉兴) (略) 年产 2500 吨各类糕点、300 吨肉制品及分装 50000 吨大米生产项目

(略) 秀洲区洪合镇梅泾桥兴业路 299 号

御庄园(嘉兴) (略)

上海 (略)

企业投资5300万元, (略)

(略) (略) 秀洲区洪合镇梅泾桥兴业路299号厂房,购置洗淘设备、蒸锅、冷冻设备、蒸汽发生器等设备,形成年产2500吨各类糕点、300吨肉制品及分装50000吨大米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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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回用于蒸汽发生器,不排放;冷却塔废 (略) 政污水管网,其余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纳管排放。

废气:污水处理站内各构筑物采用全密闭方式收集臭气,收集后的臭气汇入一套碱喷淋+氧化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普通废 (略) 资源化利用、废边角料及次品可作为饲料等其他用途出售给第三方。废油脂、 (略) 资源化利用。废机油、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油桶、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按规定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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