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拟对嘉兴市秀虹织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10亿片干湿两用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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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日拟对嘉兴市秀虹织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10亿片干湿两用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8月2日拟对嘉兴市秀虹织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10亿片干湿两用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08- 02 08: 40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略) 年产4500吨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10亿片干湿两用巾项目

(略) 秀洲区王江泾镇苏嘉路 988 号

(略) (略)

(略) 环 (略)

公司总投资12000万元进行扩建,新购土地约2亩,并利用原有土地新建厂房,新增2条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生产线、1条干湿两用巾生产线等设备,从事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干湿两用巾的生产。项目投建成后可年形成年增产4500吨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10亿片干湿两用巾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反冲洗废水、清洗废水混合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一起达标纳入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水刺废水经气浮+砂虑+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再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经收集后经一套热交换器+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边角料、废次品、回收纤尘、一般废包装物和废滤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水处理污泥委托嘉兴 (略) 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废清洗液、废擦拭物、废活性炭、危废包装桶按规定暂存在危废车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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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日拟对嘉兴市秀虹织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10亿片干湿两用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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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略) 年产4500吨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10亿片干湿两用巾项目

(略) 秀洲区王江泾镇苏嘉路 988 号

(略) (略)

(略) 环 (略)

公司总投资12000万元进行扩建,新购土地约2亩,并利用原有土地新建厂房,新增2条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生产线、1条干湿两用巾生产线等设备,从事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干湿两用巾的生产。项目投建成后可年形成年增产4500吨木浆复合水刺无纺布及10亿片干湿两用巾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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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反冲洗废水、清洗废水混合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一起达标纳入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水刺废水经气浮+砂虑+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再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经收集后经一套热交换器+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边角料、废次品、回收纤尘、一般废包装物和废滤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水处理污泥委托嘉兴 (略) 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废清洗液、废擦拭物、废活性炭、危废包装桶按规定暂存在危废车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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