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天圣煤矿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略) (略) 天圣煤矿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 (略) 勃利县青龙山村 | (略) (略) 天圣煤矿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选址 (略) (略) 勃利县青龙山村,占地面积170平方米。采用“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2400立方米/日,矿井涌水经处理后排入排水沟经中鲜河,最终汇入倭肯河。主体工程包括调节池、混凝沉淀水池、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辅助工程包括排污口、多介质过滤装置、污水提升泵、固废暂存间。冬季供暖依托矿区统一供热系统,供电依托矿区统一供电系统。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其中23.73万立方米/年的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地面降尘和绿化洒水等不外排;剩余55.11万立方米/年的矿井涌水经处理后外排。出水水质主要污染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对水质进行跟踪检测。设置2400立方米事故池。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污水泵、污泥泵等基础减震、设备加固、隔声罩降噪、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等。在设备安装及设备与管路的连接处,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煤泥。污泥部分提升至污泥浓缩池,经板框式压滤机压滤至含水率低于60%的泥饼,集中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作为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多介质填料(砂石)由设备厂家更换,三年一次,由厂家直接回收。 (四)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厂区内污水经管沟统一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各项设备及构筑物均严格按照标准实施,确保污水处理站的工程质量,污水收集管网采用防渗管道。因此,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车辆出入厂区应减速慢行,厂区内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建筑垃圾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管理人员运至村垃圾堆放点。 (六)本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17.52吨/年,氨氮0.22吨/年,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从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减排总量中调剂解决。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天圣煤矿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略) (略) 天圣煤矿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 | (略) 勃利县青龙山村 | (略) (略) 天圣煤矿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选址 (略) (略) 勃利县青龙山村,占地面积170平方米。采用“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2400立方米/日,矿井涌水经处理后排入排水沟经中鲜河,最终汇入倭肯河。主体工程包括调节池、混凝沉淀水池、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辅助工程包括排污口、多介质过滤装置、污水提升泵、固废暂存间。冬季供暖依托矿区统一供热系统,供电依托矿区统一供电系统。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其中23.73万立方米/年的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地面降尘和绿化洒水等不外排;剩余55.11万立方米/年的矿井涌水经处理后外排。出水水质主要污染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污水处理站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对水质进行跟踪检测。设置2400立方米事故池。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污水泵、污泥泵等基础减震、设备加固、隔声罩降噪、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等。在设备安装及设备与管路的连接处,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煤泥。污泥部分提升至污泥浓缩池,经板框式压滤机压滤至含水率低于60%的泥饼,集中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作为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多介质填料(砂石)由设备厂家更换,三年一次,由厂家直接回收。 (四)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厂区内污水经管沟统一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各项设备及构筑物均严格按照标准实施,确保污水处理站的工程质量,污水收集管网采用防渗管道。因此,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车辆出入厂区应减速慢行,厂区内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建筑垃圾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管理人员运至村垃圾堆放点。 (六)本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17.52吨/年,氨氮0.22吨/年,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从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减排总量中调剂解决。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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