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3〕40号关于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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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40号关于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3〕40号关于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07-28 17:25 来源: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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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40号

关于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

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教报〔2023〕135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同丰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需要,逐步消除预制板房,为学校创建良好的学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九、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序号

招标内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勘察







核准

3.65


2

设计







核准

35.02


3

监理







核准 

18.19


4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729.16


5

设备







核准

0


6

其他







核准

126.71


情况说明:

本项目属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12.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估算价为729.16万元,高于400万元,需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实施。设计、勘察、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项合同低于100万元,故不采用招标方式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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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17:25 来源: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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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40号

关于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

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教报〔2023〕135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同丰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需要,逐步消除预制板房,为学校创建良好的学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九、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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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明江镇中心小学峙利教学点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序号

招标内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勘察







核准

3.65


2

设计







核准

35.02


3

监理







核准 

18.19


4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729.16


5

设备







核准

0


6

其他







核准

126.71


情况说明:

本项目属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12.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估算价为729.16万元,高于400万元,需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实施。设计、勘察、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项合同低于100万元,故不采用招标方式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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