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和回应工作机制的通告
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和回应工作机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营造 (略) 场环境,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略) 场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建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和回应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略) 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成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形的,可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 (略) 场监管部门反映。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891-*
来信(来访)地址及联系部门: (略) 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610室)
邮编:*
三、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收到投诉举报后,将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及时转交政策措施的起草部门办理。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结果。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1日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营造 (略) 场环境,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略) 场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建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和回应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略) 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成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形的,可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 (略) 场监管部门反映。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891-*
来信(来访)地址及联系部门: (略) 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610室)
邮编:*
三、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收到投诉举报后,将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及时转交政策措施的起草部门办理。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结果。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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