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环审〔2023〕31号关于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一期—2#厂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平环审〔2023〕31号关于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一期—2#厂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一期)—2#厂房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现有工程手续情况
2020年8月, (略) 平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平环审〔2020〕55号),同意建设年产黄金首饰60t、铂金首饰15t、白银首饰30t及玉石工艺品200立方米产业园项目;2022年1月,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拟改建项目情况
拟建项目(2305-*-04-02-*)属改建。项 (略) 平桂区希望横一路与东环路交汇处西北侧(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厂区内2#厂房第四、第五、第六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4.*°。为进一步提高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发展,项目将2#厂房第四、第五、第六层空置厂房改建为年产40万件包装用品及展示用具生产线,改建完成后,形成年产52t黄金首饰、15t铂金首饰,30t白银首饰、200立方米玉石工艺品及40万件包装用品及展示用具生产能力。
漆木类产品、全包料类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分为3个部分,分别为:①原料→压刨→开料→粘接→组装→雕刻→镭射→倒边→打孔→喷底油→打磨→喷面油→组装→QC→包装→出货;②原料→开料→激光切割→打磨→折弯→整形→组装→QC→包装→出货;③原料→喷胶→过胶→组装→QC→包装→出货。
亚克力类产品、亚克力喷油类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分为2个部分,分别为:①原料→开料→镭射→雕刻→粘接→组装→倒边→打孔→打磨→喷面油→组装→QC→包装出货;②原料→喷胶→过胶→组装→QC→包装出货。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1%。
由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建设;符合《 (略) 中心城区平桂0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 (略) 设计》、《平桂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25)》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三线一单”单元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二、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需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各生产线须设置在密闭标准厂房内。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压刨、开料、雕刻、切割、倒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独立操作间+布袋除尘器”措施处理;喷漆工序需在水帘柜中进行,喷漆、烘烤、粘接、喷胶、过胶工序均封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厂房外排放。物料运输均采用全封闭式,输送带须密闭,设备与输送带衔接处做好密闭处理。除尘装置、有机废气装置须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停止生产,严防事故排放。
3.加强厂区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厂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立即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4.由于国家标准没有TVOC的限值要求,故运营期有组织TVOC参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20)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有机废气及普通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有机废气及普通酸雾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须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水帘柜废水经园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平桂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道路四周须设置雨水沟,初 (略) 政雨水管网排入周边水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降噪设施,确保厂区东、南、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须妥善处置,必须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废漆渣、废油漆桶、废胶水桶、天那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业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口、采样平台。
四、建设单位须按相关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开工备案、定期报备等相关手续;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表做好监测,同时将监测报告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规定做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等阶段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广西 (略) 。 |
(略) 平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印发 |
文件下载:
解读
(略) (略) :
你公司报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一期)—2#厂房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现有工程手续情况
2020年8月, (略) 平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平环审〔2020〕55号),同意建设年产黄金首饰60t、铂金首饰15t、白银首饰30t及玉石工艺品200立方米产业园项目;2022年1月,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拟改建项目情况
拟建项目(2305-*-04-02-*)属改建。项 (略) 平桂区希望横一路与东环路交汇处西北侧(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厂区内2#厂房第四、第五、第六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4.*°。为进一步提高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发展,项目将2#厂房第四、第五、第六层空置厂房改建为年产40万件包装用品及展示用具生产线,改建完成后,形成年产52t黄金首饰、15t铂金首饰,30t白银首饰、200立方米玉石工艺品及40万件包装用品及展示用具生产能力。
漆木类产品、全包料类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分为3个部分,分别为:①原料→压刨→开料→粘接→组装→雕刻→镭射→倒边→打孔→喷底油→打磨→喷面油→组装→QC→包装→出货;②原料→开料→激光切割→打磨→折弯→整形→组装→QC→包装→出货;③原料→喷胶→过胶→组装→QC→包装→出货。
亚克力类产品、亚克力喷油类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分为2个部分,分别为:①原料→开料→镭射→雕刻→粘接→组装→倒边→打孔→打磨→喷面油→组装→QC→包装出货;②原料→喷胶→过胶→组装→QC→包装出货。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1%。
由广西 (略) 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建设;符合《 (略) 中心城区平桂0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 (略) 设计》、《平桂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25)》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三线一单”单元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二、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需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各生产线须设置在密闭标准厂房内。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压刨、开料、雕刻、切割、倒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独立操作间+布袋除尘器”措施处理;喷漆工序需在水帘柜中进行,喷漆、烘烤、粘接、喷胶、过胶工序均封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厂房外排放。物料运输均采用全封闭式,输送带须密闭,设备与输送带衔接处做好密闭处理。除尘装置、有机废气装置须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停止生产,严防事故排放。
3.加强厂区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厂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立即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4.由于国家标准没有TVOC的限值要求,故运营期有组织TVOC参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20)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有机废气及普通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有机废气及普通酸雾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须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水帘柜废水经园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平桂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道路四周须设置雨水沟,初 (略) 政雨水管网排入周边水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降噪设施,确保厂区东、南、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须妥善处置,必须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废漆渣、废油漆桶、废胶水桶、天那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业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口、采样平台。
四、建设单位须按相关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开工备案、定期报备等相关手续;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表做好监测,同时将监测报告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规定做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等阶段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平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广西 (略) 。 |
(略) 平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印发 |
文件下载:
解读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