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保玥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建闵行区莘庄社区单元、地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关于上海保玥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建闵行区莘庄社区单元、地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上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闵行区莘庄社区MHP0-0201单元13A-10A、13A-13A地块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商品房、保障房、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0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697.28吨标准煤(当量值)或1503.45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505.69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5.83万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项目应根据《 (略) 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沪建建材[2020]539号)的要求,选取合适的建筑外墙保温方案,并进一步落实建筑的围护结构方案及相关保温隔热措施,确保窗墙比、体形系数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等指标,以满 (略) 关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及相关标准要求。 2.电气 项目应根据各地块建筑及各区的用电负荷,优化变压器的配置。照明灯具应按照《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2019)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相关设备配套电动机应按照《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 13-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 3.暖通空调 空调设备应按照《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2019)、《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4-202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同时应优化暖通空调系统运行控制,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非工作时段运行时长,降低系统及设备的能耗。燃气灶应按照《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0-2014)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燃气热水器应按照《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 4.给排水 给水泵应按照《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中的节能评价值要求选型。 5.能源计量与管理 项目能源计量管理和表具配备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同时项目竣工投运后,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对用能岗位人员的节能培训和能源计量管理,按规定进行定期校检各级计量器具,确保能源计量的准确性。 6.可再生能源 应按《 (略) 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等文件要求,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不低于建筑屋面面积的30%。 7.绿色建筑 项目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0)中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在建造和运营阶段落实各项绿建措施,以确保达到现行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 8.超低能耗建筑 项目1#、2#、7#住宅楼应遵循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在建造和运营阶段落实超低能耗建筑批复要求的各项节能措施。 9.相关建议 (1)建议该项目配套用房相关用能设备选型优先选用1级能效。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3年7月28日 |
上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闵行区莘庄社区MHP0-0201单元13A-10A、13A-13A地块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商品房、保障房、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0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697.28吨标准煤(当量值)或1503.45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505.69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5.83万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项目应根据《 (略) 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沪建建材[2020]539号)的要求,选取合适的建筑外墙保温方案,并进一步落实建筑的围护结构方案及相关保温隔热措施,确保窗墙比、体形系数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等指标,以满 (略) 关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及相关标准要求。 2.电气 项目应根据各地块建筑及各区的用电负荷,优化变压器的配置。照明灯具应按照《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2019)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相关设备配套电动机应按照《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 13-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 3.暖通空调 空调设备应按照《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2019)、《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4-202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同时应优化暖通空调系统运行控制,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非工作时段运行时长,降低系统及设备的能耗。燃气灶应按照《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0-2014)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燃气热水器应按照《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中2级能效等级要求选型。 4.给排水 给水泵应按照《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中的节能评价值要求选型。 5.能源计量与管理 项目能源计量管理和表具配备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同时项目竣工投运后,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对用能岗位人员的节能培训和能源计量管理,按规定进行定期校检各级计量器具,确保能源计量的准确性。 6.可再生能源 应按《 (略) 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等文件要求,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不低于建筑屋面面积的30%。 7.绿色建筑 项目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0)中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在建造和运营阶段落实各项绿建措施,以确保达到现行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 8.超低能耗建筑 项目1#、2#、7#住宅楼应遵循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在建造和运营阶段落实超低能耗建筑批复要求的各项节能措施。 9.相关建议 (1)建议该项目配套用房相关用能设备选型优先选用1级能效。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3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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