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威氏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东莞威氏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威氏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黄江镇黄江北岸一路14号1栋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原项目生产地 (略) (略) 黄江镇田心蝴蝶一路15号1栋101室。 现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项目申请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①项目生产地址由“ (略) 黄江镇田心蝴蝶一路15号1栋101室”搬迁至“ (略) 黄江镇黄江北岸一路14号1栋201室”; ②迁改扩建后项目印刷、烘烤、熔接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由“UV光触媒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提高VOCs治理效率; ③增加电脑切割机、切片机、热缩包装机等设备,减少半自动丝印机、全自动丝印机、隧道炉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表)。 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5000m2,主要从事不干胶标签、PC薄膜面板的加工生产,生产加工不干胶标签5000万片/年、PC薄膜面板150万片/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再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二、大气污染: 项目印刷、烘烤、熔接、热缩包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 (略) 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8-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黄江镇聚富路19号田美社区办公楼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不全;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不全;三、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威氏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黄江镇黄江北岸一路14号1栋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原项目生产地 (略) (略) 黄江镇田心蝴蝶一路15号1栋101室。 现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项目申请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①项目生产地址由“ (略) 黄江镇田心蝴蝶一路15号1栋101室”搬迁至“ (略) 黄江镇黄江北岸一路14号1栋201室”; ②迁改扩建后项目印刷、烘烤、熔接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由“UV光触媒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提高VOCs治理效率; ③增加电脑切割机、切片机、热缩包装机等设备,减少半自动丝印机、全自动丝印机、隧道炉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表)。 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5000m2,主要从事不干胶标签、PC薄膜面板的加工生产,生产加工不干胶标签5000万片/年、PC薄膜面板150万片/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再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二、大气污染: 项目印刷、烘烤、熔接、热缩包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 (略) 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8-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黄江镇聚富路19号田美社区办公楼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不全;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不全;三、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