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尾镇五大村委会农业废弃物加工有机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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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尾镇五大村委会农业废弃物加工有机肥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02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尾镇五大村委会农业废弃物加工有机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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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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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尾镇五大村委会农业废弃物加工有机肥项目
海南 (略) "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五大村委会五大村委会
海南 (略)
年利用农业废弃物约2万吨/年,生产粉状有机肥20000吨/年,颗粒肥5000吨/年,水溶肥5000吨/年的有机肥厂
厂界外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小,附近的敏感目标木曲村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颗粒物26.283ug/m3,氨1.0622ug /m3,硫化氢0.0011ug/ m3,叠加现状浓度后,各污染物均没有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回用于生产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且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建设在采取一定措施后环境方面可行。
项目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一、农林业”中第24条规定的“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019年9月16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的通知,本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因此,本项 (略) 产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选址符合多规合一规划,符合三区三线规划,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且根据下文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得到有效处理,为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小,周边环境不敏感,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本项目是配套五大哈密瓜种植基地和五大村农田(被五大村委会委托)的有机肥项目,根据琼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配套的有机肥附属设施用地不超过30亩,本项目备案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为10.2亩,本工程只占用9.9亩,所用地块为贫瘠的砂质荒地,符合琼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规定。 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的实施可免除大量瓜秧和秸秆焚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虽然会产生颗粒物,但采取密闭和除尘措施后,排放的颗粒物很少,可满足区域管控要求。
各项污染物在采取措施后预测可达标。
本项目采用的除尘和除臭技术均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中规定的可行技术,布袋除尘效率是成熟的除尘技术,除尘效率可稳定在98%以上。 生物过滤工艺是利用微生物滤池吸收废气中的氨、硫化氢、*硫醇等恶臭物质,即微生物的食物,恶臭物质被分解转化成CO2、H2O、N2、硫酸盐等无害物质。 本项目根据空间使用情况,经济性、污染物产生情况及处理要求,采用布水增湿的火山岩滤料表面的生物膜来过滤和吸收恶臭污染物。生物滤池处理臭气,运行费用低,处理效率高,在实际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生物滤池只要保持滤料湿度合适,可间歇运行,维护成本低。因此该生物滤池工艺用于处理本项目堆肥废气比较合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本项目采用的生物滤池、布袋除尘工艺为可行技术。且根据《污泥管理与控制政策》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可知,本项目采用技术处理效率较高,且经济技术可行。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且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环境空气6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且占标率不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属于园区外新增用地的项目,但项目地块目前属于荒地,地表植被为杂草和茅草,附近水塘边有常见的水草,动物主要是撂荒地中常见的昆虫,附近水塘边的麻雀,未见古树名木和珍稀动植物资源。本项目周边有无名水塘,这些水塘没有调查到历史检测资料和数据,本次现状调查对项目附近的水塘进行了取样检测,调查其水质现状。具体布点及检测结果见下表和下图。现状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为:机械设备用的润滑油和机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检验室的重铬酸钾药剂、含铬试剂以及危废间的含铬检验废液。本项目危险物质储存及在线量没有超过临界量,没有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机修间、危废间都必须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晒、防火措施,并经常检查维护。 2.检验室的管理要规范,化学药剂由专人妥善保管,检验人员培训上岗,检验废液不可倾入污水管道。 3.由于达到一定浓度的粉尘易爆,粉尘产生环节做好集气集尘措施,车间积落粉尘及时清扫,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防火措施,在所有生产车间杜绝烟火和火花的出现。 4.配备消防池、消防栓、灭火器、防护手套、应急药品等应急物资,并经常检查其保质期和随时更换。 5.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 7.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所有员工培训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8.企业应配备安全和环保管理巡查员,每日巡查安全和环保隐患,并随时更新村镇及昌江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联系方式,以备应急联系和组织联动。 9.企业安全生产,加强员工风险意识最关键,风险意识要经常提醒。 10.有机肥工程应确定各岗位定员及责任,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11.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按时巡查,记录运行情况。 12.工艺设施运行前,应检查控制与监测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运行。 13.物流输送设备应按主工艺流程,从末端向始端方向开机;作业结束时,应按主工艺流程,从始端向末端顺方向关机,并最后关闭总开关。 14.装载机进行装卸料时,前后方2m内不应有人。作业和维护人员应2人以上开展工作。 15.应定期对降尘、除臭系统及其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应对接触原料或渗滤液的设施设备暴露面进行防腐处理。 制订针对生物性污染特征的事件有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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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2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尾镇五大村委会农业废弃物加工有机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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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用农业废弃物约2万吨/年,生产粉状有机肥20000吨/年,颗粒肥5000吨/年,水溶肥5000吨/年的有机肥厂
厂界外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小,附近的敏感目标木曲村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颗粒物26.283ug/m3,氨1.0622ug /m3,硫化氢0.0011ug/ m3,叠加现状浓度后,各污染物均没有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回用于生产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且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建设在采取一定措施后环境方面可行。
项目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一、农林业”中第24条规定的“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019年9月16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的通知,本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因此,本项 (略) 产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选址符合多规合一规划,符合三区三线规划,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且根据下文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得到有效处理,为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小,周边环境不敏感,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本项目是配套五大哈密瓜种植基地和五大村农田(被五大村委会委托)的有机肥项目,根据琼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配套的有机肥附属设施用地不超过30亩,本项目备案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为10.2亩,本工程只占用9.9亩,所用地块为贫瘠的砂质荒地,符合琼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规定。 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的实施可免除大量瓜秧和秸秆焚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虽然会产生颗粒物,但采取密闭和除尘措施后,排放的颗粒物很少,可满足区域管控要求。
各项污染物在采取措施后预测可达标。
本项目采用的除尘和除臭技术均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中规定的可行技术,布袋除尘效率是成熟的除尘技术,除尘效率可稳定在98%以上。 生物过滤工艺是利用微生物滤池吸收废气中的氨、硫化氢、*硫醇等恶臭物质,即微生物的食物,恶臭物质被分解转化成CO2、H2O、N2、硫酸盐等无害物质。 本项目根据空间使用情况,经济性、污染物产生情况及处理要求,采用布水增湿的火山岩滤料表面的生物膜来过滤和吸收恶臭污染物。生物滤池处理臭气,运行费用低,处理效率高,在实际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生物滤池只要保持滤料湿度合适,可间歇运行,维护成本低。因此该生物滤池工艺用于处理本项目堆肥废气比较合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本项目采用的生物滤池、布袋除尘工艺为可行技术。且根据《污泥管理与控制政策》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可知,本项目采用技术处理效率较高,且经济技术可行。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且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环境空气6项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且占标率不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属于园区外新增用地的项目,但项目地块目前属于荒地,地表植被为杂草和茅草,附近水塘边有常见的水草,动物主要是撂荒地中常见的昆虫,附近水塘边的麻雀,未见古树名木和珍稀动植物资源。本项目周边有无名水塘,这些水塘没有调查到历史检测资料和数据,本次现状调查对项目附近的水塘进行了取样检测,调查其水质现状。具体布点及检测结果见下表和下图。现状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为:机械设备用的润滑油和机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检验室的重铬酸钾药剂、含铬试剂以及危废间的含铬检验废液。本项目危险物质储存及在线量没有超过临界量,没有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机修间、危废间都必须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晒、防火措施,并经常检查维护。 2.检验室的管理要规范,化学药剂由专人妥善保管,检验人员培训上岗,检验废液不可倾入污水管道。 3.由于达到一定浓度的粉尘易爆,粉尘产生环节做好集气集尘措施,车间积落粉尘及时清扫,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防火措施,在所有生产车间杜绝烟火和火花的出现。 4.配备消防池、消防栓、灭火器、防护手套、应急药品等应急物资,并经常检查其保质期和随时更换。 5.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 7.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所有员工培训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8.企业应配备安全和环保管理巡查员,每日巡查安全和环保隐患,并随时更新村镇及昌江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联系方式,以备应急联系和组织联动。 9.企业安全生产,加强员工风险意识最关键,风险意识要经常提醒。 10.有机肥工程应确定各岗位定员及责任,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11.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按时巡查,记录运行情况。 12.工艺设施运行前,应检查控制与监测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运行。 13.物流输送设备应按主工艺流程,从末端向始端方向开机;作业结束时,应按主工艺流程,从始端向末端顺方向关机,并最后关闭总开关。 14.装载机进行装卸料时,前后方2m内不应有人。作业和维护人员应2人以上开展工作。 15.应定期对降尘、除臭系统及其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应对接触原料或渗滤液的设施设备暴露面进行防腐处理。 制订针对生物性污染特征的事件有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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