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蒙苏经济开发区位于“东伊康”核心圈和 (略) 群建设核心带,由江苏产业园、圣圆产业园和伊金霍洛旗物流园整合而成,共包含3个园区,7个项目区,开发区产业定位丰富多元,政治、经济、资源条件优越,区位交通优势明显。
蒙苏经济开发区作为伊金霍 (略) 重要产业承载区,围绕落实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 (略) 委提出的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以及伊金霍洛旗提出的“三个挑重担”“三个作示范”要求为契机,特编制本规划,以引导开发区产业科学、有序、高质量、绿色发展。
规划范围:蒙苏经济开发区全域,包括3个园区,7个项目区。
规划期限:2022-2035年。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支持态度?
2.您对《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实施《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逮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瑞
联系电话:*
工作邮箱:*@*q.com
公示期限:2023年08月01日--2023年08月15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蒙苏经济开发区位于“东伊康”核心圈和 (略) 群建设核心带,由江苏产业园、圣圆产业园和伊金霍洛旗物流园整合而成,共包含3个园区,7个项目区,开发区产业定位丰富多元,政治、经济、资源条件优越,区位交通优势明显。
蒙苏经济开发区作为伊金霍 (略) 重要产业承载区,围绕落实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 (略) 委提出的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以及伊金霍洛旗提出的“三个挑重担”“三个作示范”要求为契机,特编制本规划,以引导开发区产业科学、有序、高质量、绿色发展。
规划范围:蒙苏经济开发区全域,包括3个园区,7个项目区。
规划期限:2022-2035年。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支持态度?
2.您对《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实施《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逮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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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邮箱:*@*q.com
公示期限:2023年08月01日--202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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