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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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富民工业园区大营—茨塘片区大营组团五金建材产业园

建设单位:云南精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百源 (略)

建设内容:云南精工 (略) 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位于富民工业园区大营—茨塘片区大营组团五金建材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2′1.960″,北纬25°13′36.420″。项目土建工程已于2016年全部完工,厂区内建设有生产一车间、生产二车间、生产三车间、办公楼、综合楼及会议室。原环评批复内容为打包带生产线4条、烟叶专用打包带生产线1条、撕裂膜生产线1条、烟用不干胶拉线生产线1条、厂内自用塑料零配件生产线2条、烟叶专用打包机生产线1条。本次重新报批利用原有项目厂房进行建设,原有生产线保持不变,新增聚*烯塑料薄膜生产线5条,方底塑料内衬袋生产线2条,食品包装塑料袋生产线4条。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25.65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建成,《报告表》分析项目现场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未收到过环保相关投诉。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为2.0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以及地面清洁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为20m3),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设置3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

一车间打包带及撕裂膜生产线废气:生产一车间4条PP打包带生产线、1条烟叶专用打包带生产线及1条撕裂膜生产线均已建成,PP打包带生产线设有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烟叶专用打包带生产线及撕裂膜生产线现状无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在烟叶专用打包带生产线挤出机挤出口上方增设集气罩、撕裂膜生产线挤出机挤出口上方增设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以上各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终经已有的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即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一车间聚*烯塑料薄膜生产线废气:生产一车间设置有3条聚*烯塑料薄膜生产线,暂未开始生产。在各生产线挤出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塑料薄膜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新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最终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即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二车间烟用不干胶拉线生产线废气:在涂布烘干一体机排风口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送入新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最终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二车间印刷废气:在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送入新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最终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中较严值,即非*烷总烃排放浓度≤7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要求,即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1.0mg/m3;非*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要求,即企业边界非*烷总烃浓度≤4.0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厂界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打包带和撕裂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塑料薄膜和塑料袋不合格的产品及边角料未沾染油墨的统一收集后经塑料薄膜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作生产原料,沾染油墨的收集打包后外售给再生塑料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原料包装袋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废压敏胶桶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油水分离器废油脂交由餐厨废物特许经营单位处置;

(2)设置1间面积≥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墨桶及废抹布、废乳化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三、总量

(1)废气排放量:有组织废气量10944万m3/a,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1.9641t/a。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0.4208 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0.00965t/a。

(2)废水量为502.88m3/a,其中COD排放量为17.6kg/a,NH3-N排放量为0.86kg/a,总磷排放量为0.03kg/a,总量纳入富民县污水处理厂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0871-*(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 (略) 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

附件: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告表(重大变动) (报批稿)(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富民工业园区大营—茨塘片区大营组团五金建材产业园

建设单位:云南精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百源 (略)

建设内容:云南精工 (略) 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位于富民工业园区大营—茨塘片区大营组团五金建材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2′1.960″,北纬25°13′36.420″。项目土建工程已于2016年全部完工,厂区内建设有生产一车间、生产二车间、生产三车间、办公楼、综合楼及会议室。原环评批复内容为打包带生产线4条、烟叶专用打包带生产线1条、撕裂膜生产线1条、烟用不干胶拉线生产线1条、厂内自用塑料零配件生产线2条、烟叶专用打包机生产线1条。本次重新报批利用原有项目厂房进行建设,原有生产线保持不变,新增聚*烯塑料薄膜生产线5条,方底塑料内衬袋生产线2条,食品包装塑料袋生产线4条。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25.65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建成,《报告表》分析项目现场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未收到过环保相关投诉。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为2.0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以及地面清洁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为20m3),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设置3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

一车间打包带及撕裂膜生产线废气:生产一车间4条PP打包带生产线、1条烟叶专用打包带生产线及1条撕裂膜生产线均已建成,PP打包带生产线设有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烟叶专用打包带生产线及撕裂膜生产线现状无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在烟叶专用打包带生产线挤出机挤出口上方增设集气罩、撕裂膜生产线挤出机挤出口上方增设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以上各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终经已有的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即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一车间聚*烯塑料薄膜生产线废气:生产一车间设置有3条聚*烯塑料薄膜生产线,暂未开始生产。在各生产线挤出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塑料薄膜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新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最终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即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二车间烟用不干胶拉线生产线废气:在涂布烘干一体机排风口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送入新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最终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二车间印刷废气:在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送入新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最终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中较严值,即非*烷总烃排放浓度≤7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要求,即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1.0mg/m3;非*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要求,即企业边界非*烷总烃浓度≤4.0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厂界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打包带和撕裂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塑料薄膜和塑料袋不合格的产品及边角料未沾染油墨的统一收集后经塑料薄膜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作生产原料,沾染油墨的收集打包后外售给再生塑料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原料包装袋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废压敏胶桶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油水分离器废油脂交由餐厨废物特许经营单位处置;

(2)设置1间面积≥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墨桶及废抹布、废乳化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三、总量

(1)废气排放量:有组织废气量10944万m3/a,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1.9641t/a。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0.4208 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0.00965t/a。

(2)废水量为502.88m3/a,其中COD排放量为17.6kg/a,NH3-N排放量为0.86kg/a,总磷排放量为0.03kg/a,总量纳入富民县污水处理厂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0871-*(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 (略) 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

附件: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告表(重大变动) (报批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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