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日成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批公示
齐齐哈尔市日成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 (略) 克山生态环境局拟 (略) 日成报废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克山 (略) 6号楼4楼6404室;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ksgbzmz@163.com;
项目名称: (略) 日成报废 (略) 建设项目
单位: (略) 日成报废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克山县古城镇西北街
环评机构:黑龙江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703.32m2,租赁克山县 (略) 场地建设,主要建设拆解车间1栋以及配套设施。
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拆解10000辆报废农业机械。项目北侧为空地,西侧为农田,东、南侧为空地。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克山县 (略) 场地建设,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厂区内不涉及土建工程,仅需安装部分生产设备,不存在较大的建筑施工污染。施工期间进行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安装,产生少量噪声和粉尘,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项目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休息时间,粉尘以及车辆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处理,噪声经厂房墙体隔声和自然衰减。
二、运营期:
项目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设备噪声,生产固废及生活污水。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油液排空废气以及切割粉尘。给料、筛选、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炉渣卸料粉尘。
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生产设备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应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长期运行在良好状态,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3、固废:包括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废物、不可利用废物、废油液,辅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防冻液、废活性炭、办公生活垃圾等。
(1)一般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金属类废物:项目农业机械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废物包括金属类废物(如废钢材、废铜铝、发动机、传动轴、割台、油箱、变速器、水箱及农机悬架等)和非金属类废物(废履带橡胶板、废旧轮胎、塑料类、碎电线、玻璃钢),金属类废物和非金属类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非金属类废物:项目农业机械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包括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废织物等,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存储区专用密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含油抹布及手套: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存储区耐酸容器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电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存储区专用密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防冻液:主要成分为*二醇,废防冻液属于废油液,确定其为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2007~GB5085.6-2007)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后根据其有害成分及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进行归类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存储区专用密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活性炭:农业机械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收集,产生的废活性炭量约0.04t/a,经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
固体废物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农户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 (略) 克山生态环境局拟 (略) 日成报废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克山 (略) 6号楼4楼6404室;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ksgbzmz@163.com;
项目名称: (略) 日成报废 (略) 建设项目
单位: (略) 日成报废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克山县古城镇西北街
环评机构:黑龙江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703.32m2,租赁克山县 (略) 场地建设,主要建设拆解车间1栋以及配套设施。
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拆解10000辆报废农业机械。项目北侧为空地,西侧为农田,东、南侧为空地。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克山县 (略) 场地建设,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厂区内不涉及土建工程,仅需安装部分生产设备,不存在较大的建筑施工污染。施工期间进行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安装,产生少量噪声和粉尘,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项目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休息时间,粉尘以及车辆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处理,噪声经厂房墙体隔声和自然衰减。
二、运营期:
项目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设备噪声,生产固废及生活污水。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油液排空废气以及切割粉尘。给料、筛选、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炉渣卸料粉尘。
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生产设备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应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长期运行在良好状态,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3、固废:包括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废物、不可利用废物、废油液,辅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防冻液、废活性炭、办公生活垃圾等。
(1)一般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金属类废物:项目农业机械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废物包括金属类废物(如废钢材、废铜铝、发动机、传动轴、割台、油箱、变速器、水箱及农机悬架等)和非金属类废物(废履带橡胶板、废旧轮胎、塑料类、碎电线、玻璃钢),金属类废物和非金属类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非金属类废物:项目农业机械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废物包括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废织物等,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存储区专用密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含油抹布及手套: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存储区耐酸容器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电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存储区专用密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防冻液:主要成分为*二醇,废防冻液属于废油液,确定其为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2007~GB5085.6-2007)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后根据其有害成分及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进行归类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存储区专用密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活性炭:农业机械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收集,产生的废活性炭量约0.04t/a,经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
固体废物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农户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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