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3年8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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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3年8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3年8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8-02 16:42: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云南钰 (略) 液氧过滤分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罗平县腊山街道罗平工业园区长青片区

建设单位

云南钰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阳光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800m2。主体工程包含:新建2台50m3的成品液氧储罐,1台70m3的原料液氧储罐,1台3m3氮气缓冲罐,位于项目中部。另外配套相应的低温液体泵、液氧泵、分馏塔、压缩机等相应配套设备、消防设施以及综合业务用房等建构筑物。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①废气: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基础建设及施工后期设备安装过程、环保设施建设以及原材料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TSP,以及施工机械及汽车产生的尾气。②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和雨天地表径流。③噪声: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材料装卸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④固废: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充装废气,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充装废气经空气稀释自由扩散后呈无组织外排;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为60%的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厨房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餐饮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依托)(1个,容积1m3)处理后和职工生活废水统一排入项目西南侧的化粪池(依托)(1个,容积4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排入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间断性的压缩机、泵类设施及偶发性的进出站内罐车车辆噪声以及低温液体泵,噪声值为80-90dB(A)。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低温硅胶和废机油。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置;项目更换后的低温硅胶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废机油收集后装入密封的气密容器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施工材料时必须采用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封闭运输。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人 (略) 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项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拟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经过一定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喷洒工序,以降低施工现场的扬尘量,废水无外排。项目施工场地内拟沿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将施工场地内悬浮物浓度较高的初期地表径流雨水截留,导入临时沉淀池,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

噪声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④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⑤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声;早晚施工不大声喧哗,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噪声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结束后,建筑垃圾禁止在场内堆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充装废气,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充装废气经空气稀释自由扩散后呈无组织外排;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为60%的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厨房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厨房废水经隔油池(依托)(1个,容积1m3)处理后和职工生活废水统一排入项目西南侧的化粪池(依托)(1个,容积4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排入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防治措施:①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等设备,②设备进行封闭,设备基础必须采取隔振措施,③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在场站进出口设置警示标识,限制鸣笛并要求低速行驶,降低交通噪声。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低温硅胶和废机油。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置;项目更换后的低温硅胶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废机油收集后装入密封的气密容器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3年8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8-02 16:42: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云南钰 (略) 液氧过滤分装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罗平县腊山街道罗平工业园区长青片区

建设单位

云南钰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阳光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800m2。主体工程包含:新建2台50m3的成品液氧储罐,1台70m3的原料液氧储罐,1台3m3氮气缓冲罐,位于项目中部。另外配套相应的低温液体泵、液氧泵、分馏塔、压缩机等相应配套设备、消防设施以及综合业务用房等建构筑物。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①废气: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基础建设及施工后期设备安装过程、环保设施建设以及原材料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TSP,以及施工机械及汽车产生的尾气。②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和雨天地表径流。③噪声: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材料装卸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④固废: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充装废气,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充装废气经空气稀释自由扩散后呈无组织外排;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为60%的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厨房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餐饮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依托)(1个,容积1m3)处理后和职工生活废水统一排入项目西南侧的化粪池(依托)(1个,容积4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排入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间断性的压缩机、泵类设施及偶发性的进出站内罐车车辆噪声以及低温液体泵,噪声值为80-90dB(A)。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低温硅胶和废机油。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置;项目更换后的低温硅胶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废机油收集后装入密封的气密容器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施工材料时必须采用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封闭运输。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人 (略) 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项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拟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经过一定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喷洒工序,以降低施工现场的扬尘量,废水无外排。项目施工场地内拟沿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将施工场地内悬浮物浓度较高的初期地表径流雨水截留,导入临时沉淀池,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

噪声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④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⑤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声;早晚施工不大声喧哗,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噪声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结束后,建筑垃圾禁止在场内堆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充装废气,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充装废气经空气稀释自由扩散后呈无组织外排;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为60%的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厨房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厨房废水经隔油池(依托)(1个,容积1m3)处理后和职工生活废水统一排入项目西南侧的化粪池(依托)(1个,容积4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排入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罗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防治措施:①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等设备,②设备进行封闭,设备基础必须采取隔振措施,③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在场站进出口设置警示标识,限制鸣笛并要求低速行驶,降低交通噪声。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低温硅胶和废机油。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置;项目更换后的低温硅胶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废机油收集后装入密封的气密容器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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