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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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地点:庐江县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采购内容: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以及国家生态环境部办 (略) 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结合庐江县现状及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完成《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不含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编制的实施方案应通过专家审查并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同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或实践方案编制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项目业绩。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通过采购人、专家的审查。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格式自拟,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盖章),投标文件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照本条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7时30分。

2.地点: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2楼203办公室。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

2.谈判地点: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3 楼 325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自拟但应包括以下内容:报价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证明、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沙溪路128号

联系人:杨晓东 电话:*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需求.docx

现对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地点:庐江县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采购内容: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以及国家生态环境部办 (略) 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结合庐江县现状及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完成《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不含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编制的实施方案应通过专家审查并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同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或实践方案编制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项目业绩。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通过采购人、专家的审查。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格式自拟,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盖章),投标文件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照本条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7时30分。

2.地点: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2楼203办公室。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

2.谈判地点: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3 楼 325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自拟但应包括以下内容:报价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证明、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沙溪路128号

联系人:杨晓东 电话:*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庐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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