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对G212线陇南市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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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对G212线陇南市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的批复

甘肃 (略) :

你公司《关于核准G2 (略) 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甘宁实字〔2022〕第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23号)和省政府《关于发布的通知》(甘政发〔2021〕58号)规定,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核准建设G2 (略) 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工程(项目代码:2020-*-54-02-*)。现就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普通国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项目起 (略) 文县临江镇东风沟(G212线508+440处),终点位于临江镇东风村(G212线K509+840处),路线长0.841公里。全线设置隧道370米/1座,小桥50.02米/2座,平面交叉2处。

三、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桥梁、隧道宽度均为10米。

四、项目法人为甘肃 (略) 。项目估算总投资4096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要符合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依据文件 (略) 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表(一般评估)》、中共文县委政法委《关于G2 (略) 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批复》(文政法函〔2022〕46号)、甘肃 (略) 《关于核准G2 (略) 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甘宁实字〔2022〕第1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需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7〕123号)有关规定,及时以 (略) 交通运输厅提出调整申请。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现有公路线形、交通流量、村镇分布等,进一步优化路线设计方案,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做好与现有公路的衔接,确保公路畅通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地质勘察,结合地形、地质及水文条件,完善路基防护和排水设计,优化桥梁、隧道、涵洞和综合排水设施设计,确保重要构造物和路基路面排水顺畅。

(三)严格执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因地制宜优先采用先进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进一步细化工程措施,提升项目节地水平和土地利用率。

(四)项目法人应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管理,科学合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细化保通方案和措施,尽量减小对现有交通的影响,保证施工和运营安全。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略) 交通运输厅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五)项目法人 (略) 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物、通讯、电力等有关部门及沿线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征地拆迁等补偿工作,完备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九、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要选择具有隧道相关资质、社会信誉良好、业务能力强的单位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格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十、在本项目建设前,项目法人要与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文县人民政府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各自在建设期和养护期的责任。项目建成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路线置换。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新建成高速和一级收费公路项目试运营期养护工作的通知》(甘交规范〔2022〕1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由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养护,项目法人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 (略) 交通运输厅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交规范〔2022〕2号)相关规定,经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交通运输局认定,甩开路段依照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重新确定等级和编号,并按照管理养护权限确定管理养护责任,做好功能改变路段认定及群众出行的相关处置工作。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厅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你公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履行后续审查(批)等程序。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现有公路通行顺畅。

(略) 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 (略) :

你公司《关于核准G2 (略) 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甘宁实字〔2022〕第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23号)和省政府《关于发布的通知》(甘政发〔2021〕58号)规定,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核准建设G2 (略) 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工程(项目代码:2020-*-54-02-*)。现就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普通国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项目起 (略) 文县临江镇东风沟(G212线508+440处),终点位于临江镇东风村(G212线K509+840处),路线长0.841公里。全线设置隧道370米/1座,小桥50.02米/2座,平面交叉2处。

三、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桥梁、隧道宽度均为10米。

四、项目法人为甘肃 (略) 。项目估算总投资4096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工程、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要符合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依据文件 (略) 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表(一般评估)》、中共文县委政法委《关于G2 (略) 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批复》(文政法函〔2022〕46号)、甘肃 (略) 《关于核准G2 (略) 临江镇东风村段改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甘宁实字〔2022〕第1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需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7〕123号)有关规定,及时以 (略) 交通运输厅提出调整申请。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现有公路线形、交通流量、村镇分布等,进一步优化路线设计方案,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做好与现有公路的衔接,确保公路畅通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地质勘察,结合地形、地质及水文条件,完善路基防护和排水设计,优化桥梁、隧道、涵洞和综合排水设施设计,确保重要构造物和路基路面排水顺畅。

(三)严格执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因地制宜优先采用先进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进一步细化工程措施,提升项目节地水平和土地利用率。

(四)项目法人应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管理,科学合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细化保通方案和措施,尽量减小对现有交通的影响,保证施工和运营安全。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略) 交通运输厅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五)项目法人 (略) 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物、通讯、电力等有关部门及沿线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征地拆迁等补偿工作,完备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九、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要选择具有隧道相关资质、社会信誉良好、业务能力强的单位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格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十、在本项目建设前,项目法人要与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文县人民政府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各自在建设期和养护期的责任。项目建成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路线置换。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新建成高速和一级收费公路项目试运营期养护工作的通知》(甘交规范〔2022〕1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由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养护,项目法人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 (略) 交通运输厅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交规范〔2022〕2号)相关规定,经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交通运输局认定,甩开路段依照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重新确定等级和编号,并按照管理养护权限确定管理养护责任,做好功能改变路段认定及群众出行的相关处置工作。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厅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你公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履行后续审查(批)等程序。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现有公路通行顺畅。

(略) 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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