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区东至经济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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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区东至经济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立项的批复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池州东至化工园区(东至经济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立项的报告》(东开〔2023〕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经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查,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池州东至化工园区(东至经济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东至经开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1)软件平台:主要包含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园区封闭化管理等;(2)基础设施:安全数据采集设备、特殊作业监管设备、融合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等;(3)平台运维保障体系:3年平台运维服务;(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光谱气云成像监测设备、公共管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公用工程风险感知设备和区域安全风险隔离管控设备;(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培训网络示范工程。

六、项目建设起止年月:2023年8月—2024年8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45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配套。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九、规划、用地、环境保护、节能、信息化审核等项目有关手续,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严格落实《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开工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接文后,请组织符合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十二、项目编码:2307-*-04-04-*。

此复

2023年7月11日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池州东至化工园区(东至经济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立项的报告》(东开〔2023〕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经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查,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池州东至化工园区(东至经济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东至经开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1)软件平台:主要包含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园区封闭化管理等;(2)基础设施:安全数据采集设备、特殊作业监管设备、融合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等;(3)平台运维保障体系:3年平台运维服务;(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光谱气云成像监测设备、公共管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公用工程风险感知设备和区域安全风险隔离管控设备;(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培训网络示范工程。

六、项目建设起止年月:2023年8月—2024年8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45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配套。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九、规划、用地、环境保护、节能、信息化审核等项目有关手续,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严格落实《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开工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接文后,请组织符合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十二、项目编码:2307-*-04-04-*。

此复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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