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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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2023年7月26日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2023-07-26 11:00 来源: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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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对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拟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 (略) 南丹县车河镇坡前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0′52.29″,北纬24°50′50.078″。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于2019年6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9月建成,根据河池南丹千亿园区规划范围内的有色金属仓储类项目相关要求,该项目应提高评价等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现有工程部分临时设施均处于用地红线范围外,因此,该报告表评价拟拆除厂区已建临时仓库及活动板房等于用地红线范围外的设施,保留1#仓库及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其他附属设施,并在1#仓库西南侧新建一座占地4706.65m2的2#仓库及办公宿舍楼等。项目建成后总占地面积约5163.52m2,配套清污分流沟渠、洗车槽、沉淀池、事故池、污泥过滤系统、办公宿舍楼等设施。项目拆建作业拟于2023年9月开工,施工期约为5个月。

项目总投资约为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万元,占总投资的1.2%。项目工作人员为15人,工作制度为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3年7月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联系电话:0778-*,通讯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河东路1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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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2023-07-26 11:00 来源: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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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对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拟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广西南丹有色金属仓储贸易中心项 (略) 南丹县车河镇坡前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0′52.29″,北纬24°50′50.078″。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于2019年6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9月建成,根据河池南丹千亿园区规划范围内的有色金属仓储类项目相关要求,该项目应提高评价等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现有工程部分临时设施均处于用地红线范围外,因此,该报告表评价拟拆除厂区已建临时仓库及活动板房等于用地红线范围外的设施,保留1#仓库及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其他附属设施,并在1#仓库西南侧新建一座占地4706.65m2的2#仓库及办公宿舍楼等。项目建成后总占地面积约5163.52m2,配套清污分流沟渠、洗车槽、沉淀池、事故池、污泥过滤系统、办公宿舍楼等设施。项目拆建作业拟于2023年9月开工,施工期约为5个月。

项目总投资约为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万元,占总投资的1.2%。项目工作人员为15人,工作制度为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3年7月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联系电话:0778-*,通讯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河东路1 (略) 南丹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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