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双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阜阳市双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阳 (略) :
报来的《 (略) 双顺预制构件有限公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袁集镇大朱村三徐村民组,本次拟投资1057.64万元对原*m3水泥制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内容为: 仓库扩容改造1500平方米,径向挤压生产车间改造4500平方米,对制管机进行配套基础建设,同时进行老旧设备拆除工作。对原有两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将传统的混凝土制品机械-悬辊机改造为立式径向挤压制管机,将另一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线改造为预制混凝土检查井生产线;购置立式径向挤压成型机、承插式径向挤压钢模、底托盘、辊压头、行车脱模装置、辊压头更换工装、预制混凝土检查井生产线等生产加工设备,配套建设厂区变配电、给排水、消防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技改后,水泥制品产能无变化。
该项目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进入周边农田施肥。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颗粒物。项目堆场四周用彩钢棚全封闭,并在堆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各产尘工序通过引风管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排气筒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4/3567-2020)表1、表2标准要求。
3、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针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单元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强化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时认真落实,杜绝污染事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变更排污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 8月1日
抄送:袁集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 (略) 天洁 (略) 。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1日印发
阜阳 (略) :
报来的《 (略) 双顺预制构件有限公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袁集镇大朱村三徐村民组,本次拟投资1057.64万元对原*m3水泥制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内容为: 仓库扩容改造1500平方米,径向挤压生产车间改造4500平方米,对制管机进行配套基础建设,同时进行老旧设备拆除工作。对原有两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将传统的混凝土制品机械-悬辊机改造为立式径向挤压制管机,将另一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线改造为预制混凝土检查井生产线;购置立式径向挤压成型机、承插式径向挤压钢模、底托盘、辊压头、行车脱模装置、辊压头更换工装、预制混凝土检查井生产线等生产加工设备,配套建设厂区变配电、给排水、消防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技改后,水泥制品产能无变化。
该项目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进入周边农田施肥。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颗粒物。项目堆场四周用彩钢棚全封闭,并在堆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各产尘工序通过引风管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排气筒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4/3567-2020)表1、表2标准要求。
3、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针对生产车间、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单元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强化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时认真落实,杜绝污染事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变更排污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 8月1日
抄送:袁集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 (略) 天洁 (略) 。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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