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0107/A0108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0107/A0108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襄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我 (略) 国土空 (略) 开展了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C0301-A0105/A0107/A0108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和市规划局《<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项目区位

拟调整的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XC0301片区A0102、A0105、A0107、A0108地块均位于余家湖港口北侧,岘山路以东、汉江以西。

二、调整内容

(一)将原A0108地块分割调整为A*、A*、A*三个地块。其中A*、A*用地面积分别为5.42公顷、5.53公顷,用地性质均由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他指标均调整为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35米;A*地块用地面积51.99公顷,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二)城市道路、防护绿地优化调整。原A0108 (略) 道路及防护绿带南移至A*北侧;A*地块北侧增设 (略) 支路;根据路网、地块的调整优化区域防护绿地。

三、调整原因

余家湖黄龙观片区棚户区 (略) 级重点棚改项目,已纳入 (略) 级棚改计划,为确保安置房项目尽快落实,根据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进行调整论证,该项规划调整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2023年6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审查,2023年7月7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四、公示时间

2023年8月3日—2023年9月1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 站:http://**.cn

邮 箱:*@*26.com

联系地址: (略) 襄城区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10-*

邮 编:*

附件:余家湖公示展板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襄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我 (略) 国土空 (略) 开展了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C0301-A0105/A0107/A0108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和市规划局《<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项目区位

拟调整的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XC0301片区A0102、A0105、A0107、A0108地块均位于余家湖港口北侧,岘山路以东、汉江以西。

二、调整内容

(一)将原A0108地块分割调整为A*、A*、A*三个地块。其中A*、A*用地面积分别为5.42公顷、5.53公顷,用地性质均由二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他指标均调整为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35米;A*地块用地面积51.99公顷,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二)城市道路、防护绿地优化调整。原A0108 (略) 道路及防护绿带南移至A*北侧;A*地块北侧增设 (略) 支路;根据路网、地块的调整优化区域防护绿地。

三、调整原因

余家湖黄龙观片区棚户区 (略) 级重点棚改项目,已纳入 (略) 级棚改计划,为确保安置房项目尽快落实,根据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进行调整论证,该项规划调整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2023年6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审查,2023年7月7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四、公示时间

2023年8月3日—2023年9月1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 站:http://**.cn

邮 箱:*@*26.com

联系地址: (略) 襄城区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10-*

邮 编:*

附件:余家湖公示展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