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特种植物油脂化学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大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特种植物油脂化学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特种植物油脂化学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新桥化工园区
(4)建设内容:项目拟总投资45107万元,占地面积约80亩,构筑物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储罐区、仓库、控制室、化验室、公用工程及消防水站、循环水站、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项目以利用C5-C24的不同脂肪酸、C5-C22的脂肪醇、糖类化合物、烟酸、*醇、*醇、*酸*酯、*酮、石油醚等为原辅料,生产生物基多元醇复合酯、烷基多糖、烟酸酯类、特种植物油脂肪酸、甘油及副产品、脂肪酸酰胺、酰胺蜡等,总产量约为33075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申请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新桥化工园区
联系人:佘瑞峰
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附近的公民、法人或单位组织为主。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提出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特种植物油脂化学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新桥化工园区
(4)建设内容:项目拟总投资45107万元,占地面积约80亩,构筑物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储罐区、仓库、控制室、化验室、公用工程及消防水站、循环水站、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项目以利用C5-C24的不同脂肪酸、C5-C22的脂肪醇、糖类化合物、烟酸、*醇、*醇、*酸*酯、*酮、石油醚等为原辅料,生产生物基多元醇复合酯、烷基多糖、烟酸酯类、特种植物油脂肪酸、甘油及副产品、脂肪酸酰胺、酰胺蜡等,总产量约为33075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申请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新桥化工园区
联系人:佘瑞峰
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附近的公民、法人或单位组织为主。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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