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发改委关于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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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发改委关于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荷府函〔2023〕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将荷 (略) 级美丽宜居示范乡镇,推进荷源乡乡村振兴发展步伐。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代码: 2307-*-04-01-* )

项目建设单位为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荷源乡荷源村上、下罗和畲上村五福街、上中下畲。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包括2个子项目,其中如下:

项目一、荷源乡荷源村上、下罗新农村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砖砌围墙长25.1米(高2.5米),砖砌围墙长33.5米(高1.18米);砖砌小青瓦护栏长63.2米(高1.36米),安装竹节护栏51米,304不锈钢护栏长160米(高1.1米);安装不锈钢防盗格栅门13.8平方米;安装玻璃钢成品化粪池1座;安装太阳能路灯(60瓦)20套;新建混凝土挡墙14.43立方米,现浇混凝土台阶21.15平方米;修复浆砌片石挡土墙13.48立方米,挡土墙勾缝80.74平方米;10厘米厚C20水泥混凝土路面2070.3平方米,70毫米厚石粉摊铺115.6平方米;新建戏台80平方米;新建600*800*120厚混凝土沟渠13米,400*400*100厚混凝土沟渠124.5米;新做长1米、宽0.5米、厚0.1米混凝土渠道盖板23米,长0.8米、宽0.5米、厚0.1米混凝土渠道盖板30米,长0.5米、宽0.5米、厚0.5米沟道盖板124.5米。房屋改造4座:砖砌体拆除8.1立方米,屋面拆除39.42平方米;新砌实心砖墙30.33立方米,墙面一般抹灰275.1平方米,抹灰面油漆266.26平方米;安装Φ800铸铁锅一个,金属窗14.4平方米,铝合金成品门1扇,金属卷帘(闸)门16.8平方米等;整理绿化用地410平方米,种植乔木49株;

项目二、荷源乡畲上村五福街、上中下畲新农村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畲上村五福街:清除地被植物5206.2平方米,平整场地3549.54平方米及土方挖运,栽植乔木8株等;修建卵石面层游步道574.5平方米,人行道水泥透水砖铺贴162.45平方米;新建停车场373.49平方米,铺贴彩色植草砖270.4平方米,水泥透水彩砖铺贴70.78平方米,安砌路缘石82米;新建混凝土渠道长240米宽0.6米、高0.6米,安装混凝土管50米,砖砌雨水检查井3座;改厕4户,零星砌砖3.55立方米,零星抹灰47.52平方米,安装洗脸盆、大便池各4组,安装玻璃钢成品化粪池4座等;墙面原生态色彩画共35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0瓦)28套;菜园安装不锈钢仿真竹节式护栏长363.8米,不锈钢防盗格栅门6.48平方米;拆除原有清水砖围墙长49.4米(高2.4米),新建砖砌围墙长49.4米(高1.38米);新砌河岸围墙长240米(高1.2米);新建10厘米厚C20水泥混凝土路面共700平方米等。

畲上村上中下畲:新建混凝土挡墙72.15立方米;拆除破损路面420平方米,重新做水泥混凝土路面480平方米,混凝土路肩30平方米;10厘米厚C20水泥混凝土地面30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排水沟长120米宽0.2米、高0.2米,散水1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套等。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计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69.16万元。其中项目一投资金额55.96万元;项目二投资金额113.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六、请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黎川县发改委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监 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7月26日


来源: 发改委


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荷府函〔2023〕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将荷 (略) 级美丽宜居示范乡镇,推进荷源乡乡村振兴发展步伐。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代码: 2307-*-04-01-* )

项目建设单位为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荷源乡荷源村上、下罗和畲上村五福街、上中下畲。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包括2个子项目,其中如下:

项目一、荷源乡荷源村上、下罗新农村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砖砌围墙长25.1米(高2.5米),砖砌围墙长33.5米(高1.18米);砖砌小青瓦护栏长63.2米(高1.36米),安装竹节护栏51米,304不锈钢护栏长160米(高1.1米);安装不锈钢防盗格栅门13.8平方米;安装玻璃钢成品化粪池1座;安装太阳能路灯(60瓦)20套;新建混凝土挡墙14.43立方米,现浇混凝土台阶21.15平方米;修复浆砌片石挡土墙13.48立方米,挡土墙勾缝80.74平方米;10厘米厚C20水泥混凝土路面2070.3平方米,70毫米厚石粉摊铺115.6平方米;新建戏台80平方米;新建600*800*120厚混凝土沟渠13米,400*400*100厚混凝土沟渠124.5米;新做长1米、宽0.5米、厚0.1米混凝土渠道盖板23米,长0.8米、宽0.5米、厚0.1米混凝土渠道盖板30米,长0.5米、宽0.5米、厚0.5米沟道盖板124.5米。房屋改造4座:砖砌体拆除8.1立方米,屋面拆除39.42平方米;新砌实心砖墙30.33立方米,墙面一般抹灰275.1平方米,抹灰面油漆266.26平方米;安装Φ800铸铁锅一个,金属窗14.4平方米,铝合金成品门1扇,金属卷帘(闸)门16.8平方米等;整理绿化用地410平方米,种植乔木49株;

项目二、荷源乡畲上村五福街、上中下畲新农村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畲上村五福街:清除地被植物5206.2平方米,平整场地3549.54平方米及土方挖运,栽植乔木8株等;修建卵石面层游步道574.5平方米,人行道水泥透水砖铺贴162.45平方米;新建停车场373.49平方米,铺贴彩色植草砖270.4平方米,水泥透水彩砖铺贴70.78平方米,安砌路缘石82米;新建混凝土渠道长240米宽0.6米、高0.6米,安装混凝土管50米,砖砌雨水检查井3座;改厕4户,零星砌砖3.55立方米,零星抹灰47.52平方米,安装洗脸盆、大便池各4组,安装玻璃钢成品化粪池4座等;墙面原生态色彩画共35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0瓦)28套;菜园安装不锈钢仿真竹节式护栏长363.8米,不锈钢防盗格栅门6.48平方米;拆除原有清水砖围墙长49.4米(高2.4米),新建砖砌围墙长49.4米(高1.38米);新砌河岸围墙长240米(高1.2米);新建10厘米厚C20水泥混凝土路面共700平方米等。

畲上村上中下畲:新建混凝土挡墙72.15立方米;拆除破损路面420平方米,重新做水泥混凝土路面480平方米,混凝土路肩30平方米;10厘米厚C20水泥混凝土地面30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排水沟长120米宽0.2米、高0.2米,散水1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套等。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计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69.16万元。其中项目一投资金额55.96万元;项目二投资金额113.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六、请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黎川县发改委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年荷源乡新农村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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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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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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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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