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徽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真空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县徽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真空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县徽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真空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 (略) 塑料制品真空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砀山县 (略) 塑料制品真空镀膜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唐寨镇侯口农民工创业园 | ||
建设单位: | 砀山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8.3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 (略) (略) 砀山县唐寨镇侯口农民工创业园,租赁现有厂房2座,合计占地面积3000m2。购置UV涂装流水线2条,真空镀膜机4台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240万套塑料制品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营运期废气:喷漆固化等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噪声环境综合整治,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溶剂桶、废过滤棉、废UV灯管。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统一收集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溶剂桶、废过滤棉、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县 (略) 相关文件:/项目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砀发改备案[2023]27号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关于砀山县徽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真空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山县 (略) 塑料制品真空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砀山县 (略) 塑料制品真空镀膜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唐寨镇侯口农民工创业园 | ||
建设单位: | 砀山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8.3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 (略) (略) 砀山县唐寨镇侯口农民工创业园,租赁现有厂房2座,合计占地面积3000m2。购置UV涂装流水线2条,真空镀膜机4台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240万套塑料制品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营运期废气:喷漆固化等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噪声环境综合整治,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溶剂桶、废过滤棉、废UV灯管。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统一收集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溶剂桶、废过滤棉、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山县 (略) 相关文件:/项目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砀发改备案[2023]27号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