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水南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高要区水南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略) 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高要区水南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办公室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高要区水南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将有效 (略) 场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为水南镇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购物环境,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水南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 (略) 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场钢架大棚 1207㎡,重建为1521㎡钢结构透光阳光板大棚,铺装地面防滑砖626㎡,弃渣外运120.7m3,更换部分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设备。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1.2585万元,其中:工程费56.57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894 万元,预备费用1.49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统筹解决。
七、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肇府〔2014〕3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高要区水南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办公室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高要区水南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将有效 (略) 场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为水南镇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购物环境,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水南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 (略) 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场钢架大棚 1207㎡,重建为1521㎡钢结构透光阳光板大棚,铺装地面防滑砖626㎡,弃渣外运120.7m3,更换部分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设备。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1.2585万元,其中:工程费56.57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894 万元,预备费用1.49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统筹解决。
七、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肇府〔2014〕3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