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报批前公示
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旌阳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联113井站外输流程区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对联113站外输流程进行改造,为满足天然气回收装置进气压力控制在1.0MPa以上,在联113站扩建一套“二级加热节流+二级分离流程”,保证对联113站新建天然气回收利用装置进行供气。二级分离及外输系统设计压力选用PN3.99MPa,设计处理能力50×104m3/d。
(2)站内PN4.0MPa DN800分离器1套,利旧站内已建PN4.0MPaDN600分离器2套、已建PN35MPa120kw水套炉5套、已建20m3玻璃玻璃钢制3座、DN80高低压放空各1套。配套电气、仪控、结构、总图、防腐、消防公用工程。
(3)在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站北侧新建1座20×104Nm3/d天然气回收利用装置。
因项目申请、审批、设计过程需求,项目名称进行了多次变更,第一次环评公示阶段项目名称为“联113井投产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阶段项目变更为名称为“联113井天然气试采回收利用撬装站建设工程”,以上项目均与本次公示的“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为同一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与途径
(1)网络查阅方式
链接:http://**-wIywywYxUEgA?pwd=957c
提取码:957c
(2)纸质报告书查阅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咨询查阅。
三、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旌阳区德新镇新玉村二组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838-*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12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8-*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IywywYxUEgA?pwd=957c
提取码:957c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
(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旌阳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联113井站外输流程区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对联113站外输流程进行改造,为满足天然气回收装置进气压力控制在1.0MPa以上,在联113站扩建一套“二级加热节流+二级分离流程”,保证对联113站新建天然气回收利用装置进行供气。二级分离及外输系统设计压力选用PN3.99MPa,设计处理能力50×104m3/d。
(2)站内PN4.0MPa DN800分离器1套,利旧站内已建PN4.0MPaDN600分离器2套、已建PN35MPa120kw水套炉5套、已建20m3玻璃玻璃钢制3座、DN80高低压放空各1套。配套电气、仪控、结构、总图、防腐、消防公用工程。
(3)在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站北侧新建1座20×104Nm3/d天然气回收利用装置。
因项目申请、审批、设计过程需求,项目名称进行了多次变更,第一次环评公示阶段项目名称为“联113井投产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阶段项目变更为名称为“联113井天然气试采回收利用撬装站建设工程”,以上项目均与本次公示的“联113井试采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为同一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与途径
(1)网络查阅方式
链接:http://**-wIywywYxUEgA?pwd=957c
提取码:957c
(2)纸质报告书查阅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咨询查阅。
三、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旌阳区德新镇新玉村二组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838-*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12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8-*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IywywYxUEgA?pwd=957c
提取码:957c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
(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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