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GCX0054/2023-16798
发文机关: 广昌县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03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 机构职能
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 (略) 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略) 、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全县调剂平衡机制,统筹我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 (略) 、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根据上级动态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协助上级开展医保目录准入的谈判规则制定等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提出制定、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略) 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 (略) 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略) 、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完善县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监管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的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管理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管理医保信息系统和相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信息管理管理系统与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和维护。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二)综合股(基金监管股)。拟订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方式、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略) 、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略) 、市开展医保目录准入的谈判规则制定等工作。 (略) 、市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略) 、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完善县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广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广昌县医疗保障监测中心)。
1.承担推进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经办规程、操作规范、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并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指导全县开展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全县经办统计报表汇总、分析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全县医保基金结算、管理以及基金财务数据报表统计、分析技术支撑工作;
7.承担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协议管理、培训考核等技术支撑工作,
8.承担做好医保经办信息系统管理和建设维护技术支撑工作;
9.承担实施国家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协助全县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数据库维护等技术支撑工作;
10.承担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法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情况、执行价格收费政策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执行情况、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协助核查,提出处理建议的技术支撑工作;
11.承担对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行为和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协助核查,提出处理建议的技术支撑工作;
12. (略) 级政策制定、待遇标准、价格确定、带量采购、经办服务等业务进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协助核查,提出处理建议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承担协助县局对群众、单位、组织举报投诉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提出处理建议的技术支撑工作;
14.承担全县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 局长 吴海泉
地 址: 解放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
联系电话: 0794-*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索 引 号:GCX0054/2023-16798
发文机关: 广昌县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03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 机构职能
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 (略) 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略) 、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全县调剂平衡机制,统筹我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 (略) 、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根据上级动态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协助上级开展医保目录准入的谈判规则制定等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提出制定、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略) 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 (略) 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略) 、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完善县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监管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的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管理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管理医保信息系统和相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信息管理管理系统与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和维护。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二)综合股(基金监管股)。拟订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方式、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略) 、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略) 、市开展医保目录准入的谈判规则制定等工作。 (略) 、市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略) 、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完善县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广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广昌县医疗保障监测中心)。
1.承担推进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经办规程、操作规范、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并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指导全县开展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全县经办统计报表汇总、分析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全县医保基金结算、管理以及基金财务数据报表统计、分析技术支撑工作;
7.承担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协议管理、培训考核等技术支撑工作,
8.承担做好医保经办信息系统管理和建设维护技术支撑工作;
9.承担实施国家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协助全县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数据库维护等技术支撑工作;
10.承担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法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情况、执行价格收费政策情况、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执行情况、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协助核查,提出处理建议的技术支撑工作;
11.承担对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行为和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协助核查,提出处理建议的技术支撑工作;
12. (略) 级政策制定、待遇标准、价格确定、带量采购、经办服务等业务进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协助核查,提出处理建议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承担协助县局对群众、单位、组织举报投诉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提出处理建议的技术支撑工作;
14.承担全县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 局长 吴海泉
地 址: 解放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
联系电话: 0794-*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