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8月3日关于拟作出天河谷精酿啤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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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8月3日关于拟作出天河谷精酿啤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9(传真)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天河谷精酿啤酒项目

(略) 苏家屯区桃李面包北地块

九天本源(辽宁) (略)

辽宁中源 (略)

(略) 苏家屯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项目备案证明(沈苏发改备[2022]44号),对项目地点、规模及内容等进行了备案。

项 (略) 苏家屯区桃李面包北地块。项目东侧为耕地,南 (略) 新加工厂,西侧为耕地,北侧为沈阳黎明航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41124.34平方米,建筑面积326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6座生产厂房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置6条精酿啤酒生产线。项目以麦芽、啤酒花、酵母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粉碎、糖化、麦汁过滤、煮沸、旋沉、冷却、发酵、分离、灌装杀菌、设备清洗等工序,年产精酿啤酒65000吨。

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项目供电、供气、 (略) 政工程。项目供水部分采取自备井(已取得取水许可证), (略) 政工程。供暖由1台0.35兆瓦燃气热水锅炉提供,生产供热由3台1吨/小时燃气锅炉提供。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和废物(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暂存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及燃气锅炉废气。

污水处理站封闭地埋式,池体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均设置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2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发酵过程产生的CO2经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回收后用于灌装工序,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均暂存于密闭容器中且废物日产日清,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CIP系统清洗废水、洗桶废水、冷却废水、杀菌废水、锅炉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浓水、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废水、食堂废水及和生活污水。

CIP系统清洗废水、洗桶废水、冷却废水、杀菌废水、锅炉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浓水、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废水与经隔油池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水均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吨/天,处理工艺:调节+气浮+厌氧+好氧+沉淀)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机、糖化锅、洗桶机、污水处理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项目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排放。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废麦芽包装袋、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工序及二氧化碳回收装置产生)、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酒瓶、废氢氧化钠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及生活垃圾等。

废氢氧化钠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废麦芽包装袋、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工序产生)、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酒瓶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均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密闭容器暂存,暂存后作为饲料出售,其他废物均暂存于具备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条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中,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房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化粪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原料库、成品库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9(传真)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天河谷精酿啤酒项目

(略) 苏家屯区桃李面包北地块

九天本源(辽宁) (略)

辽宁中源 (略)

(略) 苏家屯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项目备案证明(沈苏发改备[2022]44号),对项目地点、规模及内容等进行了备案。

项 (略) 苏家屯区桃李面包北地块。项目东侧为耕地,南 (略) 新加工厂,西侧为耕地,北侧为沈阳黎明航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41124.34平方米,建筑面积326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6座生产厂房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置6条精酿啤酒生产线。项目以麦芽、啤酒花、酵母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粉碎、糖化、麦汁过滤、煮沸、旋沉、冷却、发酵、分离、灌装杀菌、设备清洗等工序,年产精酿啤酒65000吨。

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项目供电、供气、 (略) 政工程。项目供水部分采取自备井(已取得取水许可证), (略) 政工程。供暖由1台0.35兆瓦燃气热水锅炉提供,生产供热由3台1吨/小时燃气锅炉提供。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和废物(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暂存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及燃气锅炉废气。

污水处理站封闭地埋式,池体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均设置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2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发酵过程产生的CO2经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回收后用于灌装工序,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均暂存于密闭容器中且废物日产日清,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CIP系统清洗废水、洗桶废水、冷却废水、杀菌废水、锅炉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浓水、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废水、食堂废水及和生活污水。

CIP系统清洗废水、洗桶废水、冷却废水、杀菌废水、锅炉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浓水、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废水与经隔油池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水均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吨/天,处理工艺:调节+气浮+厌氧+好氧+沉淀)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机、糖化锅、洗桶机、污水处理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项目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排放。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废麦芽包装袋、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工序及二氧化碳回收装置产生)、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酒瓶、废氢氧化钠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及生活垃圾等。

废氢氧化钠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废麦芽包装袋、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工序产生)、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酒瓶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麦糟、废酒花、废热凝固物、废酵母均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密闭容器暂存,暂存后作为饲料出售,其他废物均暂存于具备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条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中,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房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化粪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原料库、成品库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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