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南平市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推介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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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南平市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推介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进 (略) 自然资源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持续唱响自然资源南平好声音,我局拟向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2023-20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推介服务。根据有关要求,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最高控制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20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推介服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服务期内在中央级刊物及其自媒体平台、网站等(如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学台、新华网等)登载发布不 (略) 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动态;

2. (略) 部级刊物及其自媒体平台、网站等(如福建日报、中国自然资源报、学台登载发布不少 (略) 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动态;

4.服务期内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采风或采访活动,全年发布原创稿件不少于5篇。

注:省部级刊物及其自媒体平台、 (略) 级平台(如新福建南平平台、东南网南平频道等) (略) 部级平台发表刊物。

(二)服务时间要求

2023年8月20日—2024年8月19日

(三)服务方式要求

本服务采用“统招分签”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统一履行招标手续,第三方服务 (略) 自然资源局及十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服务内容。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 (略) 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含中央级媒体、国家级 (略) 级以上设 (略) 或授权机构等), (略) 级官方媒体。

四、报价材料及时限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原件1份;

2.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①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应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略) 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分支机构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的统一社会信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③ (略) 级及以上官方媒体的授权机构的,应在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基础上,提供相应机构的授权文件;

④ (略) 级及 (略) 的,应在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基础上,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投寄。

(二)其他要求

1.各意向单位请在北京时间2023年8月10日前将提交报价材料,未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材料或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报价。

2.相关报价材料请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的基础上,通过快递、挂号邮寄或现场递交等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 (略) 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商务写字楼2号 (略) 自然资源局)。

3.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99-*

附件:2023-20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推介服务报

价单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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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 (略) 自然资源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持续唱响自然资源南平好声音,我局拟向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2023-20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推介服务。根据有关要求,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最高控制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20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推介服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服务期内在中央级刊物及其自媒体平台、网站等(如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学台、新华网等)登载发布不 (略) 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动态;

2. (略) 部级刊物及其自媒体平台、网站等(如福建日报、中国自然资源报、学台登载发布不少 (略) 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动态;

4.服务期内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采风或采访活动,全年发布原创稿件不少于5篇。

注:省部级刊物及其自媒体平台、 (略) 级平台(如新福建南平平台、东南网南平频道等) (略) 部级平台发表刊物。

(二)服务时间要求

2023年8月20日—2024年8月19日

(三)服务方式要求

本服务采用“统招分签”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统一履行招标手续,第三方服务 (略) 自然资源局及十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服务内容。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 (略) 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含中央级媒体、国家级 (略) 级以上设 (略) 或授权机构等), (略) 级官方媒体。

四、报价材料及时限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原件1份;

2.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①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应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略) 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分支机构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的统一社会信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③ (略) 级及以上官方媒体的授权机构的,应在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基础上,提供相应机构的授权文件;

④ (略) 级及 (略) 的,应在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基础上,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投寄。

(二)其他要求

1.各意向单位请在北京时间2023年8月10日前将提交报价材料,未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材料或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报价。

2.相关报价材料请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的基础上,通过快递、挂号邮寄或现场递交等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 (略) 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商务写字楼2号 (略) 自然资源局)。

3.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99-*

附件:2023-20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推介服务报

价单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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