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烟叶产业综合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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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烟叶产业综合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烟叶产业综合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南侧320m

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黑龙江 (略)

该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南侧290m,厂界四周为空地,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2195.3㎡,建设烤烟房50座,设置50台生物质燃料燃烧机,占地面积1634.3㎡;编烟棚1座占地面积1635.7㎡;分拣及存储仓库1座占地面积1152.00㎡;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占地面积15㎡;燃料库1座占地面积40㎡;灰渣库1座占地面积20㎡;回潮棚1座占地面积1280㎡;办公楼1座占地面积为627.92㎡。该项目总投资1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一)建设期:

1、该项目在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需加盖完全密封, (略) 区居民的道路行驶;建筑垃圾清运过程,需进行洒水抑尘;采用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居民,严格控制施工期夜间作业时间及机械等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期地面开挖时间根据天气预报,避开大风天气,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居民区的影响。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导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用于洒水降尘等。

3、该项目在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要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该项目在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的生活垃圾。对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加以利用,防止因长期堆存而产生扬尘,建 (略) 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建筑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严禁乱堆乱扔,以免破坏景观、污染环境。

(二)运营期:

1、该项目运营期灰渣库为全封闭结构,储存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少,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厢式货运汽车、厂区道路硬化并且定期洒水降尘的措施;项目采用的50台生物质燃料燃烧机,烟气由1台处理效率99.8%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烟叶脱水过程中会散发出少量异味,含异味气体直接通过烤烟房上方开设的通风口排放。生物质燃料燃烧机颗粒物、烟气黑度和二氧化硫排放应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二级标准要求,其他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烟叶脱水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

2、该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产自员工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物质燃料燃烧机及风机作业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尽量布置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生产设备选取新型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防止机械摩擦造成噪声污染;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车间门窗封闭、墙面进行吸声处理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灰与燃烧器灰渣、生活垃圾、烟叶筛选产生的不合格烟叶等。 (略) 政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烟叶筛选产生的不合格烟叶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集中收集还田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被替换的布袋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布袋生产企业统一回收处理;生物质燃烧器产生的灰渣和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灰尘定期收集至全封闭仓库内临时堆放,由封闭车辆运输,外售综合利用;原料废包装物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集中收集,市政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

5、该项目仅在8月至9月进行生产,冬季不生产。无需生活供热。

6、该项目生产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使用量为233.31t/a。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960t/a、NOx:0.5875t/a、颗粒物:0.05886t/a。新增污染物总量由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的污染物总量替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烟叶产业综合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南侧320m

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黑龙江 (略)

该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南侧290m,厂界四周为空地,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2195.3㎡,建设烤烟房50座,设置50台生物质燃料燃烧机,占地面积1634.3㎡;编烟棚1座占地面积1635.7㎡;分拣及存储仓库1座占地面积1152.00㎡;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占地面积15㎡;燃料库1座占地面积40㎡;灰渣库1座占地面积20㎡;回潮棚1座占地面积1280㎡;办公楼1座占地面积为627.92㎡。该项目总投资1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一)建设期:

1、该项目在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需加盖完全密封, (略) 区居民的道路行驶;建筑垃圾清运过程,需进行洒水抑尘;采用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居民,严格控制施工期夜间作业时间及机械等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期地面开挖时间根据天气预报,避开大风天气,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居民区的影响。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导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用于洒水降尘等。

3、该项目在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要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该项目在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的生活垃圾。对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加以利用,防止因长期堆存而产生扬尘,建 (略) 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建筑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严禁乱堆乱扔,以免破坏景观、污染环境。

(二)运营期:

1、该项目运营期灰渣库为全封闭结构,储存过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少,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厢式货运汽车、厂区道路硬化并且定期洒水降尘的措施;项目采用的50台生物质燃料燃烧机,烟气由1台处理效率99.8%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烟叶脱水过程中会散发出少量异味,含异味气体直接通过烤烟房上方开设的通风口排放。生物质燃料燃烧机颗粒物、烟气黑度和二氧化硫排放应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二级标准要求,其他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烟叶脱水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

2、该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产自员工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物质燃料燃烧机及风机作业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尽量布置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生产设备选取新型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防止机械摩擦造成噪声污染;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车间门窗封闭、墙面进行吸声处理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灰与燃烧器灰渣、生活垃圾、烟叶筛选产生的不合格烟叶等。 (略) 政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烟叶筛选产生的不合格烟叶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集中收集还田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被替换的布袋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布袋生产企业统一回收处理;生物质燃烧器产生的灰渣和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灰尘定期收集至全封闭仓库内临时堆放,由封闭车辆运输,外售综合利用;原料废包装物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集中收集,市政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

5、该项目仅在8月至9月进行生产,冬季不生产。无需生活供热。

6、该项目生产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使用量为233.31t/a。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960t/a、NOx:0.5875t/a、颗粒物:0.05886t/a。新增污染物总量由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的污染物总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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