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黑龙江省万里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扩建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黑龙江省万里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扩建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宝 (略) 万里 (略) 15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扩建建设项目 | (略) (略) 宝清县化工园区 (略) 万里 (略) 厂区内 | (略) 万里 (略) | (略) 远大 (略) | 该项目 (略) (略) 宝清县化工园区A区, (略) 万里 (略) 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240.03m2,建设1条年加工*吨玉米生产线,以玉米为原料生产淀粉(*t/a)、胚芽(39000 t/a)、纤维(66000 t/a)和蛋白(27900 t/a)。建设生产和干燥车间1栋建筑面积688.27㎡;包装车间1栋建筑面积776.03㎡;原料储存间1座,储存硫磺(最大储存量6t)和酶制(最大储存量2t);成品库1栋建筑面积338.6㎡;2个30m3的工艺水罐以及1个20m3的排污罐。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 | (一)建设期: 1、该项目在施工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以保证将汽车行走施工道路的扬尘控制在最低限度;对可能扬尘的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并为在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劳保用品;对易引起颗粒物的细料或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运输时应予遮盖;汽车进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避免扬尘。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该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楼;厂区内设置过滤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压尘,禁止散排。 3、该项目在施工期尽量选择噪音小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噪音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噪音对施工红线的影响;对噪音较大的设备,在中午及夜间休息的时段停机。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该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废物,其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产生的弃土弃渣主要为土地平整及挖地基时产生的少许土方,除回填外平整场地外,挖方的表土用于场区绿化,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该项目运营期亚硫酸制备硫磺燃烧废气和其他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硫废气、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后进入SO2吸收通道,经二级吸收塔+碱喷淋+35m高排气筒处理后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硫效率90%,SO2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两个排放标准从严执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玉米净化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2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2和DA003)排放,除尘效率70%+99.5%,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玉米淀粉包装废气、胚芽包装废气、纤维包装废气和蛋白包装废气分别通过各自对应的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4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4、DA005、DA006和DA007)排放,除尘效率70%+99.5%,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玉米堆放在仓库内,玉米装卸均在仓库内进行,仓库采取密闭+洒水降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玉米浆浓缩废水、胚芽洗涤和挤压废水、纤维洗涤和挤压废水、淀粉洗涤和离心废水以及二氧化硫尾气喷淋废水。玉米浆浓缩废水暂存在排污罐,定期排入《15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挠力河;胚芽洗涤和挤压废水、纤维洗涤和挤压废水以及淀粉洗涤和离心废水均通过管道回收到工艺水罐之后返回车间循环利用,不外排;二氧化硫喷淋废水达到一定浓度后回用于生产。 3、该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源全部布置在室内或密封。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4、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玉米净化杂质、收集的粉尘和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玉米净化工序产生的废石、废铁和玉米屑等杂质分类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5、该项目供热 (略) (略) 现有3台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供热,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6、该项目建成后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2.18t/a、颗粒物:30.4t/a。项目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来源于宝清县热电厂关停的7#、8#锅炉;颗粒物污染物总量由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的污染物总量替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宝 (略) 万里 (略) 15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扩建建设项目 | (略) (略) 宝清县化工园区 (略) 万里 (略) 厂区内 | (略) 万里 (略) | (略) 远大 (略) | 该项目 (略) (略) 宝清县化工园区A区, (略) 万里 (略) 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240.03m2,建设1条年加工*吨玉米生产线,以玉米为原料生产淀粉(*t/a)、胚芽(39000 t/a)、纤维(66000 t/a)和蛋白(27900 t/a)。建设生产和干燥车间1栋建筑面积688.27㎡;包装车间1栋建筑面积776.03㎡;原料储存间1座,储存硫磺(最大储存量6t)和酶制(最大储存量2t);成品库1栋建筑面积338.6㎡;2个30m3的工艺水罐以及1个20m3的排污罐。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 | (一)建设期: 1、该项目在施工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以保证将汽车行走施工道路的扬尘控制在最低限度;对可能扬尘的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并为在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劳保用品;对易引起颗粒物的细料或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运输时应予遮盖;汽车进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避免扬尘。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该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楼;厂区内设置过滤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压尘,禁止散排。 3、该项目在施工期尽量选择噪音小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噪音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噪音对施工红线的影响;对噪音较大的设备,在中午及夜间休息的时段停机。施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该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废物,其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产生的弃土弃渣主要为土地平整及挖地基时产生的少许土方,除回填外平整场地外,挖方的表土用于场区绿化,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该项目运营期亚硫酸制备硫磺燃烧废气和其他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硫废气、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后进入SO2吸收通道,经二级吸收塔+碱喷淋+35m高排气筒处理后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硫效率90%,SO2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两个排放标准从严执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玉米净化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2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2和DA003)排放,除尘效率70%+99.5%,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玉米淀粉包装废气、胚芽包装废气、纤维包装废气和蛋白包装废气分别通过各自对应的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4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4、DA005、DA006和DA007)排放,除尘效率70%+99.5%,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玉米堆放在仓库内,玉米装卸均在仓库内进行,仓库采取密闭+洒水降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玉米浆浓缩废水、胚芽洗涤和挤压废水、纤维洗涤和挤压废水、淀粉洗涤和离心废水以及二氧化硫尾气喷淋废水。玉米浆浓缩废水暂存在排污罐,定期排入《15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挠力河;胚芽洗涤和挤压废水、纤维洗涤和挤压废水以及淀粉洗涤和离心废水均通过管道回收到工艺水罐之后返回车间循环利用,不外排;二氧化硫喷淋废水达到一定浓度后回用于生产。 3、该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源全部布置在室内或密封。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4、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玉米净化杂质、收集的粉尘和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玉米净化工序产生的废石、废铁和玉米屑等杂质分类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5、该项目供热 (略) (略) 现有3台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供热,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6、该项目建成后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2.18t/a、颗粒物:30.4t/a。项目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来源于宝清县热电厂关停的7#、8#锅炉;颗粒物污染物总量由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的污染物总量替代。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