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除险加固建设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除险加固建设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除险加固建设项目房屋安全鉴定资金到位,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鉴定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除险加固建设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2.项目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维修加固后房屋检测鉴定任务,并提交《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一式*份;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资格后审。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以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报价书递交时间及要求
请参加报价的各资质单位于2023年8月11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包括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征信材料、类似业绩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报价函(附报价内容和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办公室,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联系人:张友,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9588,0871—*。
五、公告发布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发布。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2023年8月3日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除险加固建设项目房屋安全鉴定资金到位,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鉴定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除险加固建设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2.项目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维修加固后房屋检测鉴定任务,并提交《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一式*份;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资格后审。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以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报价书递交时间及要求
请参加报价的各资质单位于2023年8月11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包括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征信材料、类似业绩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报价函(附报价内容和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办公室,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联系人:张友,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9588,0871—*。
五、公告发布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发布。
(略) 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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