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6800套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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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库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6800套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46800套机械零部件项目

库 (略)

(略) 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崔黄口镇宏兴道20号

天津绿水 (略)

企业主要从事免爬梯、升降机、爬梯等风力发电机械零部件制造,产品用于风电行业。现拟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46800套机械零部件项目(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生产车间建设钢丝绳、爬梯、免爬器和升降机生产线,在车间(F区、H区、C区)内购置焊接、喷砂、抛光、喷粉、固化设备等,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机械零部件46800套。

(1)废气:本项目车间H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顶吸式集气罩+软帘、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下吸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车间C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顶部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F区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砂机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再由密闭排风管道收集,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以上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车间F区喷粉室密闭,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车间F区烘干室为密闭,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大部分进行烟气循环,少部分通过顶部收集口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生产车间熔头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管连接收集后由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TRVOC、非*烷总烃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焊接、切割、喷砂、抛光、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略) 天津华电武清电子商务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委外废水中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均位于室外)等设备,室内设备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同时配置减振装置,安装隔声垫片;室外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隔声罩并加装隔声棉,采用软接头连接,风机底座安装减振垫。经预测分析,运营期西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活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边角料定期由厂家回收,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沾染废物(废含油棉纱、废过滤棉)、喷淋塔废液,均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46800套机械零部件项目

库 (略)

(略) 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崔黄口镇宏兴道20号

天津绿水 (略)

企业主要从事免爬梯、升降机、爬梯等风力发电机械零部件制造,产品用于风电行业。现拟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46800套机械零部件项目(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生产车间建设钢丝绳、爬梯、免爬器和升降机生产线,在车间(F区、H区、C区)内购置焊接、喷砂、抛光、喷粉、固化设备等,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机械零部件46800套。

(1)废气:本项目车间H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顶吸式集气罩+软帘、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下吸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车间C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顶部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F区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砂机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再由密闭排风管道收集,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以上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车间F区喷粉室密闭,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车间F区烘干室为密闭,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大部分进行烟气循环,少部分通过顶部收集口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生产车间熔头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管连接收集后由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TRVOC、非*烷总烃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焊接、切割、喷砂、抛光、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略) 天津华电武清电子商务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委外废水中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均位于室外)等设备,室内设备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同时配置减振装置,安装隔声垫片;室外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隔声罩并加装隔声棉,采用软接头连接,风机底座安装减振垫。经预测分析,运营期西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活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边角料定期由厂家回收,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沾染废物(废含油棉纱、废过滤棉)、喷淋塔废液,均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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