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7月12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平28、肇平51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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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7月12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肇平28、肇平51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肇平32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肇平28、肇平51井钻探项目

(略) 肇州县榆树乡,肇源县二站镇境内

(略) 勘探事业部

黑龙江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05-*-04-05-*,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490m2,其中永久占地3200m2,临时占地25290m2。该项目新建钻探井2口,均进行压裂及试油,形成2座井场,每座井场设置1座井架基础,1座钢制泥浆槽、7座泥浆罐、2座钢制水罐、2座柴油罐、1座试油产液缓冲罐、1套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3座材料房、1座井控房、2座动力房、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1处生活区、1座防渗旱厕、一处表土存放处、0.14km施工便道。生产用水由水罐车运送,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施工用电由柴油发电机提供。主要工艺为钻前准备、钻进、录井、测井、固井、射孔完井、压裂、试油作业及封井。本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7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划定施工活动范围,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严禁在大风、大雨天气下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永久占地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水基钻井废水与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一并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压滤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龙一联压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后,管输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油基钻井废水与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 (略) (略) 处理。试油产液拉运至龙一联卸油点。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结束后卫生填埋处理。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渗,柴油罐区、钢制泥浆槽、泥浆循环罐区、钻井液材料房、钻台、井口、试油产液缓冲装置罐区及修井机所在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钢制泥浆槽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防渗要求。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动力房、其他材料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旱厕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要求。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材堆放应定位定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剥离表土进行遮盖。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进行遮盖。试油产生的伴生气通过8m高放喷管燃烧。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井场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分散放置,并远离村屯等声环境敏感点方向,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用于垫井场。废弃油基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 (略)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应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限值要求,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废氢氧化钾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纯碱、膨润土包装袋、封井建筑垃圾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大庆 (略) 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储罐设临时围堰。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肇平32井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肇平28、肇平51井钻探项目

(略) 肇州县榆树乡,肇源县二站镇境内

(略) 勘探事业部

黑龙江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05-*-04-05-*,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490m2,其中永久占地3200m2,临时占地25290m2。该项目新建钻探井2口,均进行压裂及试油,形成2座井场,每座井场设置1座井架基础,1座钢制泥浆槽、7座泥浆罐、2座钢制水罐、2座柴油罐、1座试油产液缓冲罐、1套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3座材料房、1座井控房、2座动力房、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1处生活区、1座防渗旱厕、一处表土存放处、0.14km施工便道。生产用水由水罐车运送,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施工用电由柴油发电机提供。主要工艺为钻前准备、钻进、录井、测井、固井、射孔完井、压裂、试油作业及封井。本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7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划定施工活动范围,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严禁在大风、大雨天气下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永久占地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水基钻井废水与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一并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压滤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龙一联压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后,管输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油基钻井废水与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 (略) (略) 处理。试油产液拉运至龙一联卸油点。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结束后卫生填埋处理。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渗,柴油罐区、钢制泥浆槽、泥浆循环罐区、钻井液材料房、钻台、井口、试油产液缓冲装置罐区及修井机所在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钢制泥浆槽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防渗要求。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动力房、其他材料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旱厕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高密度聚*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要求。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材堆放应定位定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剥离表土进行遮盖。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进行遮盖。试油产生的伴生气通过8m高放喷管燃烧。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井场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分散放置,并远离村屯等声环境敏感点方向,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处理,压滤后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用于垫井场。废弃油基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 (略)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应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限值要求,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废氢氧化钾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纯碱、膨润土包装袋、封井建筑垃圾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大庆 (略) 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储罐设临时围堰。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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