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古胤置业有限公司新建马桥镇16A-09地块商业办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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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古胤置业有限公司新建马桥镇16A-09地块商业办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新建马桥镇16A-09地块商业办公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商业、办公楼综合体及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95万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4562.74吨标准煤(当量值)或8725.4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2611.14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104.15万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优化南区平移的木结构建筑物围护结构做法及节能措施,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以及绿建等要求。

2.电气

项目建筑内各主要场所的照度标准值、功率密度值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要求进行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应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要求。

3.暖通空调

项目磁悬浮冷水机组和热回收冷水机组COP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提高12%,多联机设备能效应达到《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2021)2级能效的要求。

4.给排水

项目锅炉热效率应达到93%及以上要求,空调各循环泵等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节能评价值要求,冷却塔应按《国家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3〕269号)要求能效应达到2级要求。

5.能源计量与管理

项目设置能耗监测管理系统,用能监测系统的能源品种包括:水、电、燃气、燃油、集中供热、集中供冷六类,对照明插座、空调、动力、特殊用电等各部分能耗进行分项计量,同时应对冷却塔补水、锅炉补水等安装计量装置,且应在竣工前按《 (略)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18]2号)将项目能耗接入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6.可再生能源

应按《 (略) 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等文件要求,光伏设置的面积不低于建筑屋面面积的30%。

7.绿色建筑

项目酒店建筑应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 TJ08-2090-2020)绿色建筑二星级进行设计,其他建筑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0)绿色建筑一星级进行设计。

8.相关建议

(1)大负荷用电设备(大于250KW)设专用电能计量装置。55kW及以上电动机应设电流测量装置;

(2)燃气灶具应满足《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2014)2级要求;

(3) (略)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达到土地合同出让的要求;

(4)除酒店和陈列馆除外其他由于为空调预留,应对后期装修暖通等设备能效水平进行约束。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3年7月25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新建马桥镇16A-09地块商业办公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商业、办公楼综合体及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95万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4562.74吨标准煤(当量值)或8725.4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2611.14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104.15万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优化南区平移的木结构建筑物围护结构做法及节能措施,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以及绿建等要求。

2.电气

项目建筑内各主要场所的照度标准值、功率密度值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要求进行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应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要求。

3.暖通空调

项目磁悬浮冷水机组和热回收冷水机组COP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提高12%,多联机设备能效应达到《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2021)2级能效的要求。

4.给排水

项目锅炉热效率应达到93%及以上要求,空调各循环泵等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节能评价值要求,冷却塔应按《国家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3〕269号)要求能效应达到2级要求。

5.能源计量与管理

项目设置能耗监测管理系统,用能监测系统的能源品种包括:水、电、燃气、燃油、集中供热、集中供冷六类,对照明插座、空调、动力、特殊用电等各部分能耗进行分项计量,同时应对冷却塔补水、锅炉补水等安装计量装置,且应在竣工前按《 (略)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18]2号)将项目能耗接入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6.可再生能源

应按《 (略) 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等文件要求,光伏设置的面积不低于建筑屋面面积的30%。

7.绿色建筑

项目酒店建筑应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 TJ08-2090-2020)绿色建筑二星级进行设计,其他建筑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0)绿色建筑一星级进行设计。

8.相关建议

(1)大负荷用电设备(大于250KW)设专用电能计量装置。55kW及以上电动机应设电流测量装置;

(2)燃气灶具应满足《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2014)2级要求;

(3) (略)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达到土地合同出让的要求;

(4)除酒店和陈列馆除外其他由于为空调预留,应对后期装修暖通等设备能效水平进行约束。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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