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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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3 15:36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青山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金刚线生产项目

内蒙古 (略) 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远大路9号

(略) (略)

(略) 环科 (略)

本次工程占用1#厂房二层东侧区域,原切割、黑片检验、尺寸、外观检验、成品包装区域,以上工序转移至2#厂房二层区域进行。生产规模为年产金刚线28000万米,其中40%自用,60%外售给园区同类型企业。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3万元,占总投资的13.22%。

废气:项目设置酸雾喷淋塔1座,处理电镀线生产过程中随水汽带出的硼酸,各镀槽顶部设置集气设施,采用微负压收集,收集效率可达95%,4条生产线共用1座碱液喷淋塔,碱液喷淋塔去除效率为90%,废气硼酸最终经1根高度20m排气筒排放。该废气处理设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中污染治理设施要求。

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纯水设备排水以及碱液喷淋塔排水,其中含镍废水经化学沉淀处理后,同其他废水一起排入低温蒸发结晶器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剩余蒸发凝结物作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烘箱、收线、放线装置等,企业通过选购低噪设备;生产设备安置在主生产车间内;对噪声声级较高的设备加装减振垫,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采取柔性链接;风机安装消声器以降低气流噪声;设备运行时厂房封闭等。对产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噪声设备布局要合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厂界。采取上述措施后,设备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芯、废电镀槽液、槽渣、不合格产品、危化品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等。

(1)不合格产品:项目检验过程发现金刚线上砂过少或者镀层厚度不均匀等情况直接将该段钢线作为废品处理,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年产生金刚线不合格产品约为0.1t/a, (略) ,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和废RO膜: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和废RO膜,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001t/a,废RO膜产生量约为0.0005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于电镀生产区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3)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02t/a,收集暂存于电镀生产区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

(4)废过滤棉芯:电镀槽液经过滤系统过滤后,重新使用,定期更换过滤系统中的棉芯,更换周期为2个月,废过滤棉芯产生量0.03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项目: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01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废电镀槽渣:废电镀槽渣产生量为0.016t/a。属于HW17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废电镀槽液:废电镀槽液产生量为0.255t/a,属于HW17类危险废物,代码为 336-054-17,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8)低温结晶器凝结物:项目生产废水全部排入低温蒸发结晶器中进行处理,蒸发后产生的低温结晶器凝结物总量为7.56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772-006-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9)含镍污泥:项目产生的含镍废水采用化学沉淀法单独处理,沉淀的污泥为含镍污泥,产生量为2.41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772-006-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0)废矿物油:本项目收线、放线装置检修过程中有废矿物油产生,产生量为0.001t/a,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矿物油收集于桶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1)实验室废液:实验室主要药品有硫酸、氢氧化钠等,实验废液产生量为0.1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7-49。实验废液收集至桶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3 15:36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青山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金刚线生产项目

内蒙古 (略) 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远大路9号

(略) (略)

(略) 环科 (略)

本次工程占用1#厂房二层东侧区域,原切割、黑片检验、尺寸、外观检验、成品包装区域,以上工序转移至2#厂房二层区域进行。生产规模为年产金刚线28000万米,其中40%自用,60%外售给园区同类型企业。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3万元,占总投资的13.22%。

废气:项目设置酸雾喷淋塔1座,处理电镀线生产过程中随水汽带出的硼酸,各镀槽顶部设置集气设施,采用微负压收集,收集效率可达95%,4条生产线共用1座碱液喷淋塔,碱液喷淋塔去除效率为90%,废气硼酸最终经1根高度20m排气筒排放。该废气处理设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中污染治理设施要求。

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纯水设备排水以及碱液喷淋塔排水,其中含镍废水经化学沉淀处理后,同其他废水一起排入低温蒸发结晶器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剩余蒸发凝结物作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烘箱、收线、放线装置等,企业通过选购低噪设备;生产设备安置在主生产车间内;对噪声声级较高的设备加装减振垫,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采取柔性链接;风机安装消声器以降低气流噪声;设备运行时厂房封闭等。对产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噪声设备布局要合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厂界。采取上述措施后,设备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芯、废电镀槽液、槽渣、不合格产品、危化品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等。

(1)不合格产品:项目检验过程发现金刚线上砂过少或者镀层厚度不均匀等情况直接将该段钢线作为废品处理,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年产生金刚线不合格产品约为0.1t/a, (略) ,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和废RO膜: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和废RO膜,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001t/a,废RO膜产生量约为0.0005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于电镀生产区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3)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02t/a,收集暂存于电镀生产区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

(4)废过滤棉芯:电镀槽液经过滤系统过滤后,重新使用,定期更换过滤系统中的棉芯,更换周期为2个月,废过滤棉芯产生量0.03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项目: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01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废电镀槽渣:废电镀槽渣产生量为0.016t/a。属于HW17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废电镀槽液:废电镀槽液产生量为0.255t/a,属于HW17类危险废物,代码为 336-054-17,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8)低温结晶器凝结物:项目生产废水全部排入低温蒸发结晶器中进行处理,蒸发后产生的低温结晶器凝结物总量为7.56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772-006-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9)含镍污泥:项目产生的含镍废水采用化学沉淀法单独处理,沉淀的污泥为含镍污泥,产生量为2.41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772-006-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0)废矿物油:本项目收线、放线装置检修过程中有废矿物油产生,产生量为0.001t/a,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矿物油收集于桶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1)实验室废液:实验室主要药品有硫酸、氢氧化钠等,实验废液产生量为0.1t/a。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7-49。实验废液收集至桶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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