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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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保验收
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0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柳河县亨通镇翊源养殖 (略) (略) 柳河县亨通镇东屯校长地,前身为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转让协议详见附件。主要从事肉鸡养殖,年出栏肉鸡72万只。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21年5月19 (略) 柳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柳环评备案【2021】3号)。项目总占地面积16650m2。环评阶段设计建设4栋鸡舍,总建筑面积约6900m2,每栋鸡舍配一台1t/h兰炭锅炉。项目年饲养肉鸡6批,每批次饲养12万只肉鸡,年出栏96万只。建成后,只建设3栋鸡舍,每栋鸡舍配一台0.5t/h生物质锅炉,总建筑面积约4980m2,建成后项目年饲养肉鸡6批,每批次饲养12万只肉鸡,年出栏72万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2021年4 (略) 天成 (略) 编制完成了《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于2021年5月19日以柳环评备案【2021】3号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批复;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为本项目建设期;2022年10月3日本项目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号为*MA7LD5TG9K001X;2023年5月,本项目投入正式运行。目前本项目工况稳定,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7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目占地面积16650㎡,总建筑面积4980㎡,主要建设鸡舍3栋,年出栏肉鸡72万只。辅助工程包括:防渗储水池、办公室、锅炉房、危废间等配套设施。

由于本项目只建设3栋鸡舍,故锅炉也为3台,分别安装3台0.5t/h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烟气经20米烟囱排放。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污染物较简单且污染物浓度较低,排入防渗储水池,用做农田液体肥料,不外排;鸡用水后除一部分随肺呼吸蒸发外,其余随鸡粪一起排出,不产生废水;项目养殖过程中高温期间采用水帘为鸡舍降温,降温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其挥发损失部分即可;消毒用水全部经蒸发及车辆带走等损失,无废水产生;锅炉排水用于浇渣,鸡舍冲洗废水排入防渗储水池,外卖做液体肥料,不外排。

(二)废气:本项目建设3座锅炉房,用于冬季生活区供暖及鸡舍供暖。每个锅炉房均设置1台0.5t/h燃生物质锅炉,每台锅炉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去除率99%)及一根20m高烟囱。场界四周进行绿化,种植高大乔木隔离带,吸附恶臭的同时降低风速,抑制气味传播,缩小恶臭影响范围。

采用上述措施治理后,可有效减轻项目恶臭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处理,加强维管,经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鸡粪采取干清粪工艺,送有机肥厂制有机肥,日产日清;病死鸡暂存危废间冰柜内,定期运至无害化处理厂处理;防疫废物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略) 处置;原辅材料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回收粉尘、锅炉灰渣暂存于仓库内,定期送附近农户还田。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和治理,不会对建设地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经监测,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关于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柳环评备案【2021】3号: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别确定为:二氧化硫2.59吨/年,氮氧化物2.59吨/年。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述指标以内,不得超总量排污。

根据监测结果统计,项目运行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约0.239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0.32吨/年。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采取有效的环保设施治理,符合验收标准,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相关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项目无重大变更。经监测,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 后续要求

1、加强对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除臭工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降低恶臭气体排放。


建设单位:柳河县亨通镇翊源养殖场

建设地点: (略) / (略) /柳河县

备注:

,柳河县
环保验收
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0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柳河县亨通镇翊源养殖 (略) (略) 柳河县亨通镇东屯校长地,前身为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转让协议详见附件。主要从事肉鸡养殖,年出栏肉鸡72万只。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21年5月19 (略) 柳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柳环评备案【2021】3号)。项目总占地面积16650m2。环评阶段设计建设4栋鸡舍,总建筑面积约6900m2,每栋鸡舍配一台1t/h兰炭锅炉。项目年饲养肉鸡6批,每批次饲养12万只肉鸡,年出栏96万只。建成后,只建设3栋鸡舍,每栋鸡舍配一台0.5t/h生物质锅炉,总建筑面积约4980m2,建成后项目年饲养肉鸡6批,每批次饲养12万只肉鸡,年出栏72万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2021年4 (略) 天成 (略) 编制完成了《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于2021年5月19日以柳环评备案【2021】3号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批复;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为本项目建设期;2022年10月3日本项目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号为*MA7LD5TG9K001X;2023年5月,本项目投入正式运行。目前本项目工况稳定,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7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目占地面积16650㎡,总建筑面积4980㎡,主要建设鸡舍3栋,年出栏肉鸡72万只。辅助工程包括:防渗储水池、办公室、锅炉房、危废间等配套设施。

由于本项目只建设3栋鸡舍,故锅炉也为3台,分别安装3台0.5t/h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烟气经20米烟囱排放。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污染物较简单且污染物浓度较低,排入防渗储水池,用做农田液体肥料,不外排;鸡用水后除一部分随肺呼吸蒸发外,其余随鸡粪一起排出,不产生废水;项目养殖过程中高温期间采用水帘为鸡舍降温,降温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其挥发损失部分即可;消毒用水全部经蒸发及车辆带走等损失,无废水产生;锅炉排水用于浇渣,鸡舍冲洗废水排入防渗储水池,外卖做液体肥料,不外排。

(二)废气:本项目建设3座锅炉房,用于冬季生活区供暖及鸡舍供暖。每个锅炉房均设置1台0.5t/h燃生物质锅炉,每台锅炉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去除率99%)及一根20m高烟囱。场界四周进行绿化,种植高大乔木隔离带,吸附恶臭的同时降低风速,抑制气味传播,缩小恶臭影响范围。

采用上述措施治理后,可有效减轻项目恶臭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处理,加强维管,经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鸡粪采取干清粪工艺,送有机肥厂制有机肥,日产日清;病死鸡暂存危废间冰柜内,定期运至无害化处理厂处理;防疫废物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略) 处置;原辅材料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回收粉尘、锅炉灰渣暂存于仓库内,定期送附近农户还田。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和治理,不会对建设地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经监测,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关于柳河县亨通镇大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柳环评备案【2021】3号: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别确定为:二氧化硫2.59吨/年,氮氧化物2.59吨/年。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述指标以内,不得超总量排污。

根据监测结果统计,项目运行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约0.239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0.32吨/年。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采取有效的环保设施治理,符合验收标准,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柳河县分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相关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项目无重大变更。经监测,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 后续要求

1、加强对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除臭工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降低恶臭气体排放。


建设单位:柳河县亨通镇翊源养殖场

建设地点: (略) / (略) /柳河县

备注:

,柳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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