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磨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粉磨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粉磨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707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西海新岸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707号,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1条3.5×13m水泥粉磨生产线替换原有3.0×13m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5×13m水泥磨机1台、辊压机1台、圆滚筛1台、混料机1台、包装机3台、水泥熟料筒仓3个、粉煤灰筒仓1个、矿粉筒仓2个、水泥筒仓4个、水泥中间仓2个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熟料21万t/a、炉渣3万t/a、矿粉1.8万t/a、粉煤灰1.5万t/a、石灰石1.5万t/a、石膏1.2万t/a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高标号水泥30万吨。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产生的废气、固废、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洒抑尘及用水、粉磨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封闭,熟料、石膏、炉渣、石灰石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计量和输送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一并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4#)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辊压、粉磨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5#)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泥成品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进入3台布袋除尘器(8#-10#)处理后,通过3支15m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 项目熟料筒仓呼吸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粉煤灰筒仓呼吸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矿粉筒仓呼吸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混料废气与水泥中间筒仓呼吸废气经2台布袋除尘器(6#、7#)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水泥成品筒仓呼吸废气与散装装车废气经3台布袋除尘器(11#-13#)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 项目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及时清扫地面,定时洒水降尘。项目原料库、磨机房、包装车间均为封闭车间,原料均存放在封闭的原料库内,仓库门口设置雾炮,进出口安装卷帘门,无车辆通过时卷帘门关闭,卸料期间进行喷雾抑尘。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降尘。水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石灰石等原材料运输过程采用篷布覆盖。 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水泥工业”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2.8403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暂存于现有1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回用于生产或由厂家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关 (略)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8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粉磨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707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西海新岸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707号,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1条3.5×13m水泥粉磨生产线替换原有3.0×13m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5×13m水泥磨机1台、辊压机1台、圆滚筛1台、混料机1台、包装机3台、水泥熟料筒仓3个、粉煤灰筒仓1个、矿粉筒仓2个、水泥筒仓4个、水泥中间仓2个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熟料21万t/a、炉渣3万t/a、矿粉1.8万t/a、粉煤灰1.5万t/a、石灰石1.5万t/a、石膏1.2万t/a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高标号水泥30万吨。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产生的废气、固废、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洒抑尘及用水、粉磨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封闭,熟料、石膏、炉渣、石灰石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计量和输送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一并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4#)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辊压、粉磨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5#)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泥成品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进入3台布袋除尘器(8#-10#)处理后,通过3支15m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 项目熟料筒仓呼吸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粉煤灰筒仓呼吸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矿粉筒仓呼吸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混料废气与水泥中间筒仓呼吸废气经2台布袋除尘器(6#、7#)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水泥成品筒仓呼吸废气与散装装车废气经3台布袋除尘器(11#-13#)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 项目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及时清扫地面,定时洒水降尘。项目原料库、磨机房、包装车间均为封闭车间,原料均存放在封闭的原料库内,仓库门口设置雾炮,进出口安装卷帘门,无车辆通过时卷帘门关闭,卸料期间进行喷雾抑尘。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降尘。水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石灰石等原材料运输过程采用篷布覆盖。 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水泥工业”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水泥行业”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2.8403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暂存于现有1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回用于生产或由厂家回收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关 (略)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8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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