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拟对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4000吨/年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拟对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4000吨/年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4000吨/年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浙 (略)
建设项目概况: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不新建厂房,新建3200t/a氢氟醚(HFE)系列产品使得精细品总产能达到4000t/a。本项目主要新增800t/a四氟*基*基醚(HFE-254)、400t/a四氟*基四氟*基醚(D2)、1500t/a四氟*基三氟*基醚(D3)及500t/a四氟*基八氟戊基醚(D4),原有400t/a四氟*醇(TFP)及400t/a的氢氟醚。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D2/D3/D4工艺废气主要为精馏不凝气,由于D2/D3/D4工艺中均采用二*二醇二*醚作为反应体系溶剂,根据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在水和二*二醇二*醚中的溶解性情况,巨圣公司拟在D2/D4和D3生产线各设置一套二*二醇二*醚介质吸收塔,将D2/D4和D3的工艺废气全引入溶剂吸收塔,经溶剂塔吸收后再送活性炭吸附塔+二级水喷淋吸收处理。 HFE-254、TFP停开车放空气拟采用水喷淋吸收处理,由于废气中主要为氮气,含少量的*醇和TFE。该废气仅在停开车时排放,TFP一年停开4次,HFE-254年停开10次。 TFP装置精馏尾气目前送氟聚厂八车间焚烧炉处理,本次技改不作调整,仍采用原处理方式。 废水:本项目废水收集后经PTFE废水排口纳入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排指标及污水厂的协议指标。 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分子筛、高沸残液和废活性炭、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等,企业拟委托浙江 (略) 或自行焚烧处置。 各类固废要按照特性分类收集、贮存及处置,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储存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同时厂内要求做好各类固废产生量、处置方法等的台账记录。其他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4000吨/年TFE下游高端精细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浙 (略)
建设项目概况: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不新建厂房,新建3200t/a氢氟醚(HFE)系列产品使得精细品总产能达到4000t/a。本项目主要新增800t/a四氟*基*基醚(HFE-254)、400t/a四氟*基四氟*基醚(D2)、1500t/a四氟*基三氟*基醚(D3)及500t/a四氟*基八氟戊基醚(D4),原有400t/a四氟*醇(TFP)及400t/a的氢氟醚。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D2/D3/D4工艺废气主要为精馏不凝气,由于D2/D3/D4工艺中均采用二*二醇二*醚作为反应体系溶剂,根据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在水和二*二醇二*醚中的溶解性情况,巨圣公司拟在D2/D4和D3生产线各设置一套二*二醇二*醚介质吸收塔,将D2/D4和D3的工艺废气全引入溶剂吸收塔,经溶剂塔吸收后再送活性炭吸附塔+二级水喷淋吸收处理。 HFE-254、TFP停开车放空气拟采用水喷淋吸收处理,由于废气中主要为氮气,含少量的*醇和TFE。该废气仅在停开车时排放,TFP一年停开4次,HFE-254年停开10次。 TFP装置精馏尾气目前送氟聚厂八车间焚烧炉处理,本次技改不作调整,仍采用原处理方式。 废水:本项目废水收集后经PTFE废水排口纳入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排指标及污水厂的协议指标。 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分子筛、高沸残液和废活性炭、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等,企业拟委托浙江 (略) 或自行焚烧处置。 各类固废要按照特性分类收集、贮存及处置,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储存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同时厂内要求做好各类固废产生量、处置方法等的台账记录。其他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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