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了拟审批的公示,在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我局现正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3-* 0993-*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2023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第八师136团河湾旺财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 2023.7.24 | |
2 | 关于新疆 (略) 30万吨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7.2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了拟审批的公示,在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我局现正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3-* 0993-*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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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第八师136团河湾旺财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 2023.7.24 | |
2 | 关于新疆 (略) 30万吨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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