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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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

(略) 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经济联合社:
  《关于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办公室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了提升镇街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金渡宜居卫生村,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坡道108平方米;新建道路1620平方米;回填土416平方米;雨水口12个;雨水井15个;塑料检查井45个;污水支管990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6.35万元,其中:工程费6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金安排解决,不足部分村集体自筹解决。
  七、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肇府〔2014〕3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一、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经济联合社:
  《关于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办公室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了提升镇街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金渡宜居卫生村,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美丽宜居村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坡道108平方米;新建道路1620平方米;回填土416平方米;雨水口12个;雨水井15个;塑料检查井45个;污水支管990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6.35万元,其中:工程费6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金安排解决,不足部分村集体自筹解决。
  七、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肇府〔2014〕3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一、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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