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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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8 (略) 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政储出[2020]11号地块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房项目

(略) 拱墅区杭州运河新城单元GS1201-16地块,东至规划丽水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京杭运河、北至丽水路

杭州运河 (略)

杭州 (略)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1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30.1平方米,主要包括10幢3~4层建筑(1#楼3层,其他均为4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358.4平方米,其中商业8695.44平方米,商务3803.76平方米,娱乐康体12679.2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垃圾房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471.70平方米。

无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

一、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配备移动洒水设备;

②临时堆料场采用围蔽和彩条布覆盖;

③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④施工机械使用清洁柴油。

2、废水:泥浆废水和车辆冲洗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含砂雨水径流和基坑降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沉砂池,经三级沉沙池缓流沉沙排入项目区 (略) 政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①挖方产生的土石方外运综合利用;②施工建筑中混凝土块连同弃土、砖瓦、弃渣等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③生活区内放置垃圾收集设施,委托专人或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③合理布置场地和机械;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运营期:

1、废气:①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抽吸后通过独立排风竖井引至屋顶排放;②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③垃圾房日产日清,并定期冲洗地面,垃圾房内废气经除臭系统治理后排放量。

2、废水:①商业/商务污水、垃圾房冲洗污水以及未预见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②顾客餐饮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达标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①地块内10#建筑一层拟设置1个垃圾房,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略) 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收集容器分类收集。③设置专人对内部环境卫生进行管理,避免垃圾在项目区内随意弃置。

④委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4、噪声:①在地下1层设置设备用房,将水泵、锅炉、变配电、风机等产噪设备布置于各设备用房内;②加强场地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同时禁止车辆鸣喇叭;③地下车库出入口均为半封闭式出入口,进出坡道要求做成低噪声坡道;进出坡道两侧壁面铺设吸声材料,车库顶部安装吸隔声顶棚;出入口附近应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和减速橡皮条,控制车辆进出车速,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

④商业街在装修时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采用双层玻璃窗、隔声门和墙壁吸声材料等;⑤商业街营运方还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

2

杭政储出[2020]12号地块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房项目

(略) 拱墅区杭州运河新城单元GS1201-18地块,东至规划丽水路,南临运河公园(GS1201-36地块),西至京杭运河,北至规划支路

杭州运河 (略)

杭州 (略)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09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595.32平方米,主要包括11幢2~3层建筑(1#、2#楼2层,其他均为3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180.8平方米,其中商业12893.28平方米,商务5577.12平方米,娱乐康体18590.4平方米,开闭所1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414.52平方米。

无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

一、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配备移动洒水设备;

②临时堆料场采用围蔽和彩条布覆盖;

③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④施工机械使用清洁柴油。

2、废水:泥浆废水和车辆冲洗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含砂雨水径流和基坑降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沉砂池,经三级沉沙池缓流沉沙排入项目区 (略) 政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①挖方产生的土石方外运综合利用;

②施工建筑中混凝土块连同弃土、砖瓦、弃渣等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

③生活区内放置垃圾收集设施,委托专人或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③合理布置场地和机械;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运营期:

1、废气:①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抽吸后通过独立排风竖井引至屋顶排放;

②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③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8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垃圾房日产日清,并定期冲洗地面,垃圾房内废气经除臭系统治理后排放量。

2、废水:①商业/商务污水、垃圾房冲洗污水以及未预见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②顾客餐饮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达标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①拟在地下室一层东南角设置1个垃圾房,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略) 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收集容器分类收集。

③设置专人对内部环境卫生进行管理,避免垃圾在项目区内随意弃置。

④委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4、噪声:①在地下1层设置设备用房,将水泵、锅炉、变配电、风机等产噪设备布置于各设备用房内;②加强场地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进入时车速不能超过5km/h,同时禁止车辆鸣喇叭;③地下车库出入口均为半封闭式出入口,进出坡道要求做成低噪声坡道;进出坡道两侧壁面铺设吸声材料,车库顶部安装吸隔声顶棚;出入口附近应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和减速橡皮条,控制车辆进出车速,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

④商业街在装修时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采用双层玻璃窗、隔声门和墙壁吸声材料等;⑤商业街营运方还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 (略) 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略) 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8 (略) 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政储出[2020]11号地块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房项目

(略) 拱墅区杭州运河新城单元GS1201-16地块,东至规划丽水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京杭运河、北至丽水路

杭州运河 (略)

杭州 (略)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1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30.1平方米,主要包括10幢3~4层建筑(1#楼3层,其他均为4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358.4平方米,其中商业8695.44平方米,商务3803.76平方米,娱乐康体12679.2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垃圾房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471.70平方米。

无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

一、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配备移动洒水设备;

②临时堆料场采用围蔽和彩条布覆盖;

③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④施工机械使用清洁柴油。

2、废水:泥浆废水和车辆冲洗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含砂雨水径流和基坑降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沉砂池,经三级沉沙池缓流沉沙排入项目区 (略) 政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①挖方产生的土石方外运综合利用;②施工建筑中混凝土块连同弃土、砖瓦、弃渣等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③生活区内放置垃圾收集设施,委托专人或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③合理布置场地和机械;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运营期:

1、废气:①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抽吸后通过独立排风竖井引至屋顶排放;②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③垃圾房日产日清,并定期冲洗地面,垃圾房内废气经除臭系统治理后排放量。

2、废水:①商业/商务污水、垃圾房冲洗污水以及未预见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②顾客餐饮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达标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①地块内10#建筑一层拟设置1个垃圾房,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略) 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收集容器分类收集。③设置专人对内部环境卫生进行管理,避免垃圾在项目区内随意弃置。

④委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4、噪声:①在地下1层设置设备用房,将水泵、锅炉、变配电、风机等产噪设备布置于各设备用房内;②加强场地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同时禁止车辆鸣喇叭;③地下车库出入口均为半封闭式出入口,进出坡道要求做成低噪声坡道;进出坡道两侧壁面铺设吸声材料,车库顶部安装吸隔声顶棚;出入口附近应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和减速橡皮条,控制车辆进出车速,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

④商业街在装修时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采用双层玻璃窗、隔声门和墙壁吸声材料等;⑤商业街营运方还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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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2020]12号地块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房项目

(略) 拱墅区杭州运河新城单元GS1201-18地块,东至规划丽水路,南临运河公园(GS1201-36地块),西至京杭运河,北至规划支路

杭州运河 (略)

杭州 (略)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09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595.32平方米,主要包括11幢2~3层建筑(1#、2#楼2层,其他均为3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180.8平方米,其中商业12893.28平方米,商务5577.12平方米,娱乐康体18590.4平方米,开闭所1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414.52平方米。

无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

一、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配备移动洒水设备;

②临时堆料场采用围蔽和彩条布覆盖;

③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④施工机械使用清洁柴油。

2、废水:泥浆废水和车辆冲洗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含砂雨水径流和基坑降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沉砂池,经三级沉沙池缓流沉沙排入项目区 (略) 政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①挖方产生的土石方外运综合利用;

②施工建筑中混凝土块连同弃土、砖瓦、弃渣等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

③生活区内放置垃圾收集设施,委托专人或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③合理布置场地和机械;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运营期:

1、废气:①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抽吸后通过独立排风竖井引至屋顶排放;

②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③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8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垃圾房日产日清,并定期冲洗地面,垃圾房内废气经除臭系统治理后排放量。

2、废水:①商业/商务污水、垃圾房冲洗污水以及未预见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②顾客餐饮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达标纳入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①拟在地下室一层东南角设置1个垃圾房,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略) 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收集容器分类收集。

③设置专人对内部环境卫生进行管理,避免垃圾在项目区内随意弃置。

④委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4、噪声:①在地下1层设置设备用房,将水泵、锅炉、变配电、风机等产噪设备布置于各设备用房内;②加强场地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进入时车速不能超过5km/h,同时禁止车辆鸣喇叭;③地下车库出入口均为半封闭式出入口,进出坡道要求做成低噪声坡道;进出坡道两侧壁面铺设吸声材料,车库顶部安装吸隔声顶棚;出入口附近应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和减速橡皮条,控制车辆进出车速,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

④商业街在装修时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采用双层玻璃窗、隔声门和墙壁吸声材料等;⑤商业街营运方还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 (略) 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略) 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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