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开区2023年就业见习申报岗位征集及招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城乡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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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经开区2023年就业见习申报岗位征集及招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城乡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公告

为贯彻落实 (略) (略) 政府、 (略) 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加大就业见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面向全开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2.见习单位申请流程

所需提供的纸质版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向我中心领取)加盖公章

(3)企业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的法人证件

二、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离校2年内(2022年.2023年毕业生)山西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略) 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 (略) 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5)16-24周岁(2007年9月到1999年9月)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注:本人亲自报名,不允许代报。)

2.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

1)《 (略)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向我中心领取);

2)毕业证;

3)身份证;

4)报到证(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5)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6)本科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复印件;

8)《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或求职状态。

(2)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

1)《 (略)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向我中心领取);

2)身份证;

3)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4)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5)农村失业青年另需提供被征地证明或无地证明;

6)《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或求职状态。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开始(节假日除外)

四、对接方式:

所征集的用人单位岗位达到一定数量,组织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见习人员对接,双方签订协议。

五、 就业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间待遇

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单位在就业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单位可酌情解决见习人员的午餐问题。

联系人:杨文霞

联系电话:0352-*或0352-*

为贯彻落实 (略) (略) 政府、 (略) 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加大就业见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面向全开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2.见习单位申请流程

所需提供的纸质版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向我中心领取)加盖公章

(3)企业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的法人证件

二、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离校2年内(2022年.2023年毕业生)山西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略) 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 (略) 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5)16-24周岁(2007年9月到1999年9月)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注:本人亲自报名,不允许代报。)

2.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

1)《 (略)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向我中心领取);

2)毕业证;

3)身份证;

4)报到证(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5)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6)本科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复印件;

8)《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或求职状态。

(2)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

1)《 (略)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向我中心领取);

2)身份证;

3)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4)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5)农村失业青年另需提供被征地证明或无地证明;

6)《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或求职状态。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开始(节假日除外)

四、对接方式:

所征集的用人单位岗位达到一定数量,组织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见习人员对接,双方签订协议。

五、 就业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间待遇

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单位在就业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单位可酌情解决见习人员的午餐问题。

联系人:杨文霞

联系电话:0352-*或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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